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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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况:
3工程概况:
3.1招标人单位所属区域(除已出售的区域)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检测、防护、加固、维修保养、更新改造、装饰装修等;
3.2承包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房屋主体结构、地面、屋面、室内外装饰、水电气路的维修及改造等;营区内护坡、围墙、道路、地下管网等单位区域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改造等;其他临时指定的零星维修工程等。
3.3确定入围企业: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情况作如下安排:
①入围企业数量不得少于5家且不超过15家,同一家集团公司的入围企业不得超过2家(超过2家的可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当报名企业超过15家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15家企业入围;当报名企业数量不足5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②确定入围企业:招标人从地方政府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按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对报名企业进行审查。建设单位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在有效投标企业中确定中标人,一般采取两轮抽签(第一轮定抽投标企业签号、第二轮抽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组织实施,随机抽取结果应由各方现场签字确认。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抽取顺确定下一名为中标人。随机抽取中标人环节委托地方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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