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深圳市深电供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讯基础设施能源管理框架
招标项目
变更公告01
(招标编号:SZXM(略)34)
各投标人:
现对“深圳市深电供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讯基础设施能源管理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做以下变更: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专用资格条件“13)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即原承装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许可并在有效期内,(各投标单位应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诺做好资质政策调整的过渡期换证工作,确保2026年1月起满足不低于承装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许可)”
现变更为:“13)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即原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并在有效期内,(各投标单位应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诺做好资质政策调整的过渡期换证工作,确保2026年1月起满足不低于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许可)。”
2、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2日18时00分00秒”
现变更为“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7日18时00分00秒”;
3、原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8时50分00秒”
现变更为“2025年11月10日16时30分00秒”;
4、招标文件中第61页“7、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即原承装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许可并在有效期内,(各投标单位应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诺做好资质政策调整的过渡期换证工作,确保2026年1月起满足不低于承装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许可)”
变更为“7、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即原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并在有效期内,(各投标单位应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诺做好资质政策调整的过渡期换证工作,确保2026年1月起满足不低于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许可)。”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陈赋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深电供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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