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粤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粤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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