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天柱县朗江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1、原招标文件中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修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2、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3时20分”改为“2025年11月04日13时30分”。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竖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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