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浙江
2025-10-20

公告正文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母婴陪护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浙金丽招(略)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母婴陪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

医院提供场地,每年仅合理收取电费(固定资值,不作评分依据)。

医院提供场地,每年合理收取管理费,包含中标单位在医院开展照护服务的水费、电费、基础设施使用费用。

2

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服务内容

2.服务模式:住院产妇自愿选择服务档次及服务范围,费用直接由产妇支付给中标单位。

2.服务模式:

(1)住院产妇自愿选择服务档次及服务范围,费用直接由产妇支付给中标单位。

(2)后期医院开办设定规模为25个床位月子中心,中标单位为医院提供照护人员。

3

第四章 采购合同2.1服务内容

2.服务模式:住院产妇自愿选择服务档次及服务范围,费用直接由产妇支付给中标单位。

2.服务模式:

(1)住院产妇自愿选择服务档次及服务范围,费用直接由产妇支付给中标单位。

(2)后期医院开办设定规模为25个床位月子中心,中标单位为医院提供照护人员。

4

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三 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5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5.2 磋商报价满分为20分,权重为20%,其中一对一陪护服务、一对多陪护服务各占1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

5.2 磋商报价满分为20分,权重为20%,其中报价一占5分、报价二占15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

6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5.2.2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⑴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其评审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审价=小微企业报价×(100%-10%或4%);

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评审价;

⑶磋商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供应商有效评审价中的最低评审价;

⑷评审价等于磋商基准价的得对应报价部分的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报价权重×100;

报价总得分=一对一陪护服务报价得分+一对多陪护服务报价得分

5.2.2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⑴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其评审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审价=小微企业报价×(100%-10%或4%);

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评审价;

⑶磋商基准价:

①报价一磋商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供应商有效评审价中的最低评审价;

②报价二磋商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供应商有效评审价中的最高评审价;

⑷评审价等于磋商基准价的得对应报价部分的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①报价一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报价权重×100;

②报价二报价得分=(评审价/磋商基准价)×报价权重×100;

报价总得分=报价一报价得分+报价二报价得分。

7

磋商时间、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2025年10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略)

地址: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侯 娟 联系电话:(略)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09号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贾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略)

地址: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

采购人: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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