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蕲春县城区齐昌大道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
工程(第二次)澄清公告
编号: HBQC-(略)SZ-0(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和蕲春县公证处签暑的公证协议约定本项目开标评标由蕲春县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标准为中标金额万分之五。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湖北易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10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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