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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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宜宾市翠屏区和美公园建设项目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宜宾市翠屏区和美公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和美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025】1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申请债券资金和区级财政配套资金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资金和区级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更正为: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和美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025】1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资金和区级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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