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江苏
2025-10-20

公告正文

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浅山公园以南地块土方整理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略)SGGH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浅山公园以南地块土方整理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1月04日 09:20;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企业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10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土石方量27万方及以上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业绩【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业绩是指:①投标人单独承担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土石方量以合同的土石方量为准);②投标人单独承担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土石方量以分包合同的土石方量为准);③投标人承担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的土石方量以能反映出相关土石方量的证明材料为准,如提供的资料中均反映不出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土石方量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增加“8、本项目为特大型且技术复杂项目。”;
4、第四章合同部分,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修改为:“(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承包人主要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并工程开工后,发包人支付本合同净价的10%(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作为预付款;(2)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全部完工,发包人支付至经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预付款等比例扣回;(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付至经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0%(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预付款扣回;(4)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且经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审核完毕后,付至工程审核价款的97%;(5)剩余3%尾款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无息支付。”;
5、修改了清单编制说明。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 09:20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吉庆路10号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孙丽君
电话: (略)
电话:
(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略)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江北分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浅山公园以南地块土方整理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略)SGGH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浅山公园以南地块土方整理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1月04日 09:20;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企业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10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土石方量27万方及以上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业绩【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业绩是指:①投标人单独承担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土石方量以合同的土石方量为准);②投标人单独承担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土石方量以分包合同的土石方量为准);③投标人承担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的土石方量以能反映出相关土石方量的证明材料为准,如提供的资料中均反映不出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土石方量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增加“8、本项目为特大型且技术复杂项目。”;
4、第四章合同部分,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修改为:“(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承包人主要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并工程开工后,发包人支付本合同净价的10%(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作为预付款;(2)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全部完工,发包人支付至经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预付款等比例扣回;(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付至经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0%(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预付款扣回;(4)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且经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审核完毕后,付至工程审核价款的97%;(5)剩余3%尾款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无息支付。”;
5、修改了清单编制说明。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 09:20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吉庆路10号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孙丽君
电话: (略)
电话:
(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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