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通辽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车辆添加燃料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通辽市公路养护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5: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毕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通辽市公路养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兴大街98号(东方小区北门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2025年通辽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车辆添加燃料服务采购项目(TLSZC-G-F-(略)(略)2)-文件集.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SZC-G-F-(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通辽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车辆添加燃料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合同支付时间约定
1期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中标价的30% ,中标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 ,达到付款条件起 9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2期尾款:按照实际交付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甲方支付剩余70%全部尾款。达到付款条件起 9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二、变更后支付时间约定
1期预付款支付时间调整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30% ,中标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
2期尾款支付时间调整为:按照实际交付数量,质量验收合格,供应方出具合法发票后30日内将剩余70%全部尾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无
名称:通辽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兴大街98号(东方小区北门对面)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毕鑫
电话:(略)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2)
通辽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车辆添加燃料服务采购项目(TLSZC-G-F-25009720251020002)-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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