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安徽
2025-10-20

公告正文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5SF2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郊区江北三镇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和滨江大道清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现修改如下:

条款名称:

采购文件原文

现修改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增加第40项--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否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增加第41项--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本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10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比例:/ %。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注:①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

④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⑤以上所有涉及价格扣除的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时间:2025年11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2.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郊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南段690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6座9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工

电话:(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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