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电力杆线迁移工程)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电力杆线迁移工程)(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65C2号)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b、在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外运过程中,相关相关手续办理、沿线政策处理及道路维护、清扫、通行安全等事项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理)。
现修改为:(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b、在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外运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道路维护、清扫、通行安全等事项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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