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丰县尼雅博物馆数字化展陈提升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民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6:41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民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吾斯塘布依南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昌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幸福街道松他克南路17院恒远大漕店4楼4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 采购人名称:民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博物馆数字化展陈提升改造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XJCSDMF2025-02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七、 预算总金额: (略)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任小勤,孙玉霞,李学林,马海霞,马昌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凌先杰,李政(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昌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幸福街道松他克南路17院恒远大漕店4楼416室
2、采购人名称:民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陈贵东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吾斯塘布依南路3号
附件信息: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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