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福建
2025-10-19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对外委托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略)(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需求 ?征集文件 ?征集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原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的“六、本项目评审方法”中的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2 09:00:00,更正为:2025-11-04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22 09:00:00,更正为:2025-11-04 09:00:00。

(1)原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的“六、本项目评审方法”中:

技术项8-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技术项9-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技术项10-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人员、技术项11-水利专业人员、技术项1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技术项1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现更正为:

技术项8-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拟派情况:在满足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内序号1规定的基础人员外,每增配1名具有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师的得1分,满分3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1.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对拟投入人员的证件真实性及有效性(拟投入人员的证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略))进行查验)进行承诺,复核阶段将通过上述查询平台对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进行复核,若出现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证件信息不一致的,按无效人员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包含该条款中全部内容)。);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3.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技术项9-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拟派情况:在满足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内序号1规定的基础人员外,每增配1名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师的1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1.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对拟投入人员的证件真实性及有效性(拟投入人员的证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略))进行查验)进行承诺,复核阶段将通过上述查询平台对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进行复核,若出现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证件信息不一致的,按无效人员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包含该条款中全部内容)。);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2.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技术项10-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人员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人员拟派情况:在满足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内序号1规定的基础人员外,每增配1名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的得1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1.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对拟投入人员的证件真实性及有效性(拟投入人员的证件可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平台((略))进行查验)进行承诺,复核阶段将通过上述查询平台对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进行复核,若出现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证件信息不一致的,按无效人员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包含该条款中全部内容)。);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2.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技术项11-水利专业人员

水利专业人员拟派情况:在满足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内序号1规定的基础人员外,每增配1名水利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满分1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1.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对拟投入人员的证件真实性及有效性(拟投入人员的证件可通过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略))进行查验)进行承诺,复核阶段将通过上述查询平台对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进行复核,若出现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证件信息不一致的,按无效人员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包含该条款中全部内容)。);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1.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技术项1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拟派情况:每拟派1名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得0.75分,满分3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3.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技术项1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拟派情况:每拟派1名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得0.75分,满分3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代替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参与本项评分,但不可与技术项第8-13项人员重合。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3.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其余描述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征集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4号

联系方式:(略)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楼

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榕、陈志华、李晓军、叶立异

电   话:(略)

征集人: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1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对外委托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略)(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需求 ?征集文件 ?征集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原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的“六、本项目评审方法”中的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2 09:00:00,更正为:2025-11-04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22 09:00:00,更正为:2025-11-04 09:00:00。

(1)原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的“六、本项目评审方法”中:

技术项8-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技术项9-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技术项10-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人员、技术项11-水利专业人员、技术项1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技术项1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现更正为:

技术项8-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拟派情况:在满足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内序号1规定的基础人员外,每增配1名具有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师的得1分,满分3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1.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对拟投入人员的证件真实性及有效性(拟投入人员的证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略))进行查验)进行承诺,复核阶段将通过上述查询平台对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进行复核,若出现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证件信息不一致的,按无效人员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包含该条款中全部内容)。);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3.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技术项9-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拟派情况:在满足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内序号1规定的基础人员外,每增配1名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师的1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1.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对拟投入人员的证件真实性及有效性(拟投入人员的证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略))进行查验)进行承诺,复核阶段将通过上述查询平台对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进行复核,若出现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证件信息不一致的,按无效人员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包含该条款中全部内容)。);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2.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技术项10-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人员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人员拟派情况:在满足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内序号1规定的基础人员外,每增配1名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的得1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1.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对拟投入人员的证件真实性及有效性(拟投入人员的证件可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平台((略))进行查验)进行承诺,复核阶段将通过上述查询平台对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进行复核,若出现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证件信息不一致的,按无效人员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包含该条款中全部内容)。);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2.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技术项11-水利专业人员

水利专业人员拟派情况:在满足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内序号1规定的基础人员外,每增配1名水利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满分1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1.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对拟投入人员的证件真实性及有效性(拟投入人员的证件可通过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略))进行查验)进行承诺,复核阶段将通过上述查询平台对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进行复核,若出现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证件信息不一致的,按无效人员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包含该条款中全部内容)。);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1.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技术项1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拟派情况:每拟派1名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得0.75分,满分3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3.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技术项1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拟派情况:每拟派1名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得0.75分,满分3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①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②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代替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参与本项评分,但不可与技术项第8-13项人员重合。
备注:第8-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

3.00

客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其余描述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征集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4号

联系方式:(略)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楼

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榕、陈志华、李晓军、叶立异

电   话:(略)

征集人: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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