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广东
2025-10-11

公告正文

汕头市潮阳区山海农耕——乡村振兴海门示范带建设项目—海门中心渔港潮阳港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提升)监理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委托,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了汕头市潮阳区山海农耕——乡村振兴海门示范带建设项目—海门中心渔港潮阳港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提升)监理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作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部分企业获奖”: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

①市级每项得1分;

②省级(或以上)每项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文明奖项:

①市级每项得1分;

②省级(或以上)每项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获奖业绩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项目按获奖最高级别计算一个奖项,不重复计分,颁奖单位除建设主管部门外须经民政部门登记通过,不具备者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颁奖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页截图。

现修改为: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

①市级每项得1分;

②省级(或以上)每项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文明类奖项:

①市级每项得1分;

②省级(或以上)每项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获奖业绩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项目按获奖最高级别计算一个奖项,不重复计分,颁奖单位除建设主管部门外须经民政部门登记通过,不具备者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颁奖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页截图。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部分企业荣誉”: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证书):

市级每个得1分;

省级(或以上)每个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年度按最高级别计。颁奖单位除建设主管部门外须经民政部门登记通过,不具备者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颁奖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页截图。

现修改为: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先进)类单位(企业)荣誉称号(证书):

市级每个得1分;

省级(或以上)每个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年度按最高级别计。颁奖单位除建设主管部门外须经民政部门登记通过,不具备者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颁奖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页截图。

其他内容不变,开评标时间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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