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5SF2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郊区江北三镇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和滨江大道清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现修改如下:
条款名称: | 采购文件原文 | 现修改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无 | 增加第40项--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无 | 增加第41项--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本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10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比例:/ %。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注:①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 ④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⑤以上所有涉及价格扣除的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
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5年10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 时间:2025年11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
2.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铜陵市郊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南段690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6座9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工
电话:(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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