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_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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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略)MA9Y7HPJ3A-(略)-8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4613),于2025年09月30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备注 |
一、招标公告 | ||||
1 | 第一段 | 根据穗海发改投批[2024]41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 现对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根据穗海发改投批[2024]40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 现对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修改 |
2 | 四、项目概况 |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改造位置在华泰横路和华泰路部分路段。道路全长2035米, 整治面积(略)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通人行消防通道、人行道树池改造、增设安全护栏、增设导视系统、增设照明设施和公共三线整治。 |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改造位置在华泰横路和华泰路部分路段。道路全长2035米, 整治面积68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通人行消防通道、人行道树池改造、增设安全护栏、增设导视系统、增设照明设施和公共三线整治。 | 修改 |
3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3.最高投标限价 | 3.最高投标限价:(略).66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略).39元,暂列金额为(略).42元,暂估价为 / 元。) | 3.最高投标限价:(略).66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略).32元,暂列金额为(略).42元,暂估价为 / 元。) | 修改 |
4 | 十八 |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 | 删除 |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
5 | 第21项 29.1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不要求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中小企业为5%(如有)】。 □方式二: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保证额为中标价款与最高投标限价之间的差额,且不超过中标价款的10%。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不要求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金额为中标价款的5%】。 □方式二: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保证额为中标价款与最高投标限价之间的差额,且不超过中标价款的10%。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 修改 |
6 | 第24项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略).39元,暂列金额为(略).42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略).32元,暂列金额为(略).42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修改 |
7 | 第40项 增加-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如有)第2点 | 2、本招标项目定标阶段价格因素评审计算报价得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2%作为其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不再享受加分优惠。 | 2、本招标项目定标阶段价格因素评审计算报价得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2%作为其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报价得分。 | 修改 |
8 | 第40项 增加-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如有)第二个注的(1)、(2) | (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 | (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其他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 | 修改 |
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
9 | 条款号:11.2.2资格审查文件(12)现文 | (12)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2)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修改 |
10 | 条款号:11.2.3 技术标文件现文 | 11.2.3 技术标文件: 11.2.3.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11.2.3.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1.2.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11.2.3.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3.5企业业绩表; 11.2.3.6投标函(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11.2.3.7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11.2.3.8企业相关资料; 11.2.3.9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11.2.3.10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 11.2.3 技术标文件: 11.2.3.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11.2.3.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1.2.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11.2.3.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3.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 (2)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编制,应突出重点,标准、规范中已有的内容无需赘述,篇幅不宜超过15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 11.2.3.6企业业绩表; 11.2.3.7投标函(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11.2.3.8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11.2.3.9企业相关资料; 11.2.3.10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11.2.3.11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 修改 |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 | ||||
11 |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修改 |
12 |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修改 |
13 | 附表五:《定标因素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 | 修改 |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
14 | 第一部分《协议书》一、工程概况-工程规模 |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821.723万元 |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894.29万元 | 修改 |
15 | 第一部分《协议书》二、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 | 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改造位置在华泰横路和华泰路部分路段。道路全长2035米, 整治面积(略)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通人行消防通道、人行道树池改造、增设安全护栏、增设导视系统、增设照明设施和公共三线整治。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至业主指定单位等(包括但不限于对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和华泰路部分路段的交通组织流线、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建筑、结构、电气、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弱电防雷系统、综合布线及其预埋管线、给排水、消防、管线综合平衡、环保工程、防雷、海绵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树木保护、标识导引系统施工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承包人按项目施工图纸、合同条款、项目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等。 | 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改造位置在华泰横路和华泰路部分路段。道路全长2035米, 整治面积68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通人行消防通道、人行道树池改造、增设安全护栏、增设导视系统、增设照明设施和公共三线整治。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至业主指定单位等(包括但不限于对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和华泰路部分路段的交通组织流线、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建筑、结构、电气、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弱电防雷系统、综合布线及其预埋管线、给排水、消防、管线综合平衡、环保工程、防雷、海绵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树木保护、标识导引系统施工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承包人按项目施工图纸、合同条款、项目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等。 | 修改 |
16 |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8.1(1) |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总价(含暂列金额)的10%,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 |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总价(含暂列金额)的10%(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金额为中标价款的5%),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 | 修改 |
17 |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其它方式-(2)(3) | (2)进度款二期:在承包人完成工程总量的80%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40%,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完成二期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实后,发包人向海珠区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预付款支付手续,经海珠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 (3)进度款三期:工程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0%。 | (2)进度款二期:在承包人完成工程总量的80%后,支付合同内已完成并经审核工程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0%(含30%的预付款),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完成二期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实后,发包人向海珠区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预付款支付手续,经海珠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 (3)进度款三期:工程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0%。 | |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 ||||
18 | 格式十三:《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注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 修改 |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 经济标投标文件 | ||||
19 | 格式三:《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注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 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 修改 |
八、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
20 | 二、项目概况: |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改造位置在华泰横路和华泰路部分路段。道路全长2035米, 整治面积(略)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通人行消防通道、人行道树池改造、增设安全护栏、增设导视系统、增设照明设施和公共三线整治。 |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改造位置在华泰横路和华泰路部分路段。道路全长2035米, 整治面积68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通人行消防通道、人行道树池改造、增设安全护栏、增设导视系统、增设照明设施和公共三线整治。 | 修改 |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项目对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的“项目信息”“其他服务”(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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