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福建
2025-10-20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下溪头一路和二路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8-条款号21.5的条款名称“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中的1、提交时间修改为“2025-10-28 10:15:00前”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0-条款号34.2的条款名称“其他”中第8点中的①修改为“ ①享受工程建设领域有关保证金优惠政策的投标人,若出现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投标人应按足额的投标保证金30万元缴交。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出现违约情形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违约投标人进行处理。新招标项目违约投标人不再享受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3、 招标文件原内容如与本纪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项目法人):

厦门市同安区华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0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皆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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