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山县人民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阳山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阳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9: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阳山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阳山县阳城镇文塔路2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阳山县人民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略)01).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D174FG031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山县人民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详细评审表修改
原表述 | 修改后表述 | |
运用信息化管理创新举措(3分) | 投标人须具备投入使用智能化管理系统,系统内容包括:①物业信息查询系统、②物业巡查系统、③物业智能巡更系统、④物业运营管理系统、⑤物业服务流程系统、⑥分析处理与决策支持技术的物业服务平台。每提供1项系统或技术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 (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应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体现不了相关功能的,则需提供合同服务方或合同服务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资料;如同一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能体现上述多项系统功能的,可重复得分。(2)提供签订合同后投入使用的承诺函,承诺函中须明确投入的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名称或内容,按承诺投入的系统或技术项数计分。 (二)以上证明材料没有提供或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投标人须具备投入使用智能化管理能力,包括:①物业信息查询功能、②物业巡查功能、③物业智能巡更功能、④物业运营管理功能、⑤物业服务流程、⑥分析处理与决策支持技术。每提供1项系统或技术或信息化功能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 (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投标人可在信息化管理工具或系统中通过系统功能界面截图、功能流程图、文字详述等方式证明其系统具备上述能力。按功能数量进行计分,建议投标人对各个功能模块进行圈记。名称不同,但实际使用功能类似的可得分。(2)提供签订合同后投入使用的承诺函,承诺函中须明确投入的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名称或内容,按承诺投入的系统或技术项数计分。名称不同,但实际使用功能类似的可得分。 (二)以上证明材料没有提供或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医疗废物服务管理 (4.0分) | 投标人能提供适用本项目的医疗废弃物追溯系统的并提供在物业管理项目服务中的1个月及以上运行工作量数据或正在运行使用的系统截图,得4分。 | 投标人能为本项目提供医疗废物信息化追溯管理工具或系统,得4分。 注: (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得4分:(1)提供在其他项目(不限于物业管理项目)中,应用该相同或相似系统并稳定运行1个月及以上的系统功能界面截图(截图需体现医疗废物信息化追溯管理核心功能)及简要说明。名称不同,但实际使用功能类似的可得分。 (2)提供签订合同后投入使用上述工具或系统的承诺函。名称不同,但实际使用功能类似的可得分。 (二)以上证明材料没有提供或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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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阳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阳山县阳城镇文塔路206号
联系方式:(略)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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