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联边彭上德兴路7号、17号旁垃圾收集点升级改造
邀标公告(补充说明)
因2025年10月16日发布的《联边彭上德兴路7号、17号旁垃圾收集点升级改造邀标公告》第二款第(3)小点“工程工期:40日历天(合同双方签订生效日起计)。”与第四款第6点“业主工期要求:15天(修剪开始日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开始施工(除下雨天))”表述不一致,现进行补充说明,以“工程工期:40日历天(合同双方签订生效日起计)。”为准。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联边村第八、九、十、十一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联边十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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