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C2025J-212FW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标准-“五、投标供应商实力”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质量体系认证、ISO环境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8分。 评审要求: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 删除“五、投标供应商实力” |
2 | 评分标准-“一、类似业绩” | 供应商具备2022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备类似业绩(例如:食材或主副食品等)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4分,满分8分。 评审要求: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 供应商具备2022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备类似业绩(例如:食材或主副食品等)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评审要求: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评分标准-“二、仓储基地面积及功能区” | 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内自有(或租赁)配送场地仓储基地面积,或承诺中标后建设(或租赁)仓储基地面积及功能区满足以下要求: 1.仓储基地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并至少具备①生鲜存储区、②粮油干货存储区、③食材保鲜条件(冷库)功能区得10分; 2.仓储基地面积500-999平方米及以上并至少具备①生鲜存储区、②粮油干货存储区、③食材保鲜条件(冷库)功能区得7分。 3.仓储基地面积300-499平方米及以上并至少具备①生鲜存储区、②粮油干货存储区、③食材保鲜条件(冷库)功能区得4分。 4.仓储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得1分。 评审要求:1.仓储基地可以是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建设(或租赁);2.仓储基地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产权所属出租人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仓库仓储场所(生鲜存储区、粮油干货存储区、食材保鲜条件(冷库)功能区现场照片,照片标记功能区名称;3.如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建设或租赁有仓储基地的,提供相关承诺书,承诺书包含内容有各功能区,功能区承诺不齐全的得0分。 | 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内自有(或租赁)配送场地仓储基地面积,或承诺中标后建设(或租赁)仓储基地面积及功能区满足以下要求: 1.仓储基地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并至少具备①生鲜存储区、②粮油干货存储区、③食材保鲜条件(冷库)功能区得13分; 2.仓储基地面积500-999平方米及以上并至少具备①生鲜存储区、②粮油干货存储区、③食材保鲜条件(冷库)功能区得8分。 3.仓储基地面积300-499平方米及以上并至少具备①生鲜存储区、②粮油干货存储区、③食材保鲜条件(冷库)功能区得4分。 4.仓储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得1分。 评审要求:1.仓储基地可以是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建设(或租赁);2.仓储基地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产权所属出租人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仓库仓储场所(生鲜存储区、粮油干货存储区、食材保鲜条件(冷库)功能区现场照片,照片标记功能区名称;3.如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建设或租赁有仓储基地的,提供相关承诺书,承诺书包含内容有各功能区,功能区承诺不齐全的得0分。 |
4 | 评分标准--“五、服务承诺” | 1.紧急(或临时)配送:针对采购人加急或临时配送订单,供应商承诺在1.5小时内完成供货得3分。 2.未经采购人同意对拟派配送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定期回访服务:供应商承诺提供每月开展定期回访,主动和采购人沟通食材、配送服务工作的不足或有待改进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承诺函得1分。 4.采购人要求配送的采购品目如出现缺货,供应商必须及时和采购人沟通,经采购人同意后以类似产品补齐,如发现供应商有备货不供货的,每发现一次从“每月食材结算费用”或“履约保证金”款项扣除1000元,提供承诺函得3分。 评审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 1.紧急(或临时)配送:针对采购人加急或临时配送订单,供应商承诺在1.5小时内完成供货得3分。 2.未经采购人同意对拟派配送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定期回访服务:供应商承诺提供每月开展定期回访,主动和采购人沟通食材、配送服务工作的不足或有待改进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承诺函得3分。 4.采购人要求配送的采购品目如出现缺货,供应商必须及时和采购人沟通,经采购人同意后以类似产品补齐,如发现供应商有备货不供货的,每发现一次从“每月食材结算费用”或“履约保证金”款项扣除1000元,提供承诺函得3分。 评审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
5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 2025年10月27日14时30分 |
6 |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 2025年10月27日14时3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地址:?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和平路政府大楼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
项目联系人:蒙学艳、韦梦纯、姬天娇
联系电话:(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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