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谈判供应商根据浓缩液的水质特征自行投入浓缩液全量化处理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供应商每天产水必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中表2规定限值要求。对浓缩液全量化处理单价进行谈判,最高限价317.88元/吨(按进水计费),此费用为总包干价(具体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处理量约6000吨,运营期为6个月。(本次处理量为预估数量,双方理解,该预估数量存在不确定性,采购方不对该预估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双方结算时以实际处理量为准)。如因采购方与政府合作发生变化或需变更处理工艺,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采购方在提前一个月告知成交方后,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