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J02-N(略)(略)N-(略)-5
东莞市常平镇招投标服务所受还珠沥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位于常平镇还珠沥一队2号旧仓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性质 | 交易面积 | 出租或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 | 加价幅度 | 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略) | 经营性资产 | 118平方米 | 5年 | 2,126元/月 | 100元/月 | 6,500元 | 常平镇还珠沥风塘园路41号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其他
三、行业要求: 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居住(不得用于再生资源回收)。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交易系统( (略))进行网上报名、缴 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略)-portal/#/(略)/fwzn/detail?id=(略)(略)88,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 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5年10月27日 17点00分 前通过 交易系统((略))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5年10月28日 17点00分 前完成保证金缴交(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账号转账途径入账(不接受现金途径入账、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途径入账)。竞投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同一项目不接受分多笔缴纳)。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12点00分 - 2025年10月27日 17点00分。 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 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12点00分 至 2025年10月27日 17点00分。
十、竞投时间
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15点00分 至2025年10月29日 17点00分,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十一、初步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初步竞得人需在2025年10月30日 17点30分前提交审核材料。
十二、合同签订时间
交易双方原则上应在交易报价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场所签订正式交易合同。
十三、初步竞得人保证金说明
此项目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分为以下4种情况,处理方式均由项目委托方设定:
(一)项目正常成交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二)初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且发布终止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三)初步竞得人弃标且发布弃标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四)项目终止,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退还保证金。若已符合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一)、(二)、(三)处理条件的,则不再执行方式(四)。
十四、其它信息
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或原路退回。
标的物无人竞投的,将由镇街招投标服务所重新组织公开交易,具体交易信息将另行公告。
还珠沥村在该项交易中有以下声明:1、租金不含税金,我经济社收取租金时,只开具常平镇农村集体专用收款收据,若竞得人需要租赁发票,因办理租赁发票所产生的各种税款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竞得人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未经我经济社同意,竞得人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经营用途。 3、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管理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定期检查租赁物,除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竞得人的建筑结构问题外,租赁物的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楼面、铁皮瓦等补漏或更换)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水电、雨污分流系统、变压器、电梯、消防设施的保养费、维修费、年检费等费用,由竞得人负责承担,水电、变压器、电梯、消防设施的使用风险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5、我经济社按现状提供现有的供水供电容量,竞得人如需增容,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合理协助,所需设施的购置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合同期满后,竞得人新增的设施等无偿归我经济社所有。 6、租赁期间,竞得人须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租赁物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完成相关办证手续,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应守法经营,自觉加强消防、安保和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消防和其他一切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 8、竞得人中途退租或未经我经济社同意擅自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给他人,履行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9、租赁物不得用于存放涉及环境污染、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用途。 10、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等原因需要征用、拆除、改造竞得人已租赁的物业而导致租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责任。 11、租赁物移交后实测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 12、暂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所有权证、消防安全合格证。
十五、终次报价
无
十六、联系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还珠沥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服务机构:东莞市常平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三街41号城建大楼
联系电话:(略)
东莞市常平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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