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2025)桂0521执1562号
合浦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11月5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本院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邹永贵持有的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略)股股金。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一拍起拍价:(略)元;保证金:2380元;增价幅度:200元。
二、竞买人条件:意向竞买人须符合《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置的条件和要求,具体请咨询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股金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咨询电话:(略)(智赛科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天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将依法按照悔拍处理)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账户账号:(略)5703请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号,保证金缴纳方式请详细观看淘宝网教程及视频)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略)(翟法官)
咨询电话:(略)(智赛科技)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联系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138号
合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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