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4年7月31日和8月14日裁定受理扬州丰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盈公司”)、扬州五彩世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彩公司”)、扬州好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下称“本案”);2025年1月24日,邗江法院作出(2025)苏1003破申3-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内的共计13家企业(以下合称“债务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依法合规开展清算工作、最大化保护债权人权益,根据债务人公司破产工作需要,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聘任有税务咨询服务资质的机构,为本案提供专业税务咨询服务,有关选任的情况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丰盈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为(略)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MA1MCH7G6R,企业注册地址为扬州市邗江区京华城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徐玄林,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五彩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2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MA1MFA7X2F,企业注册地址为扬州市邗江区京华城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曾学兰,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箱包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搪瓷制品销售;图文设计制作;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餐饮管理;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乐器零售;乐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好彩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1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MA27K1YK9D,企业注册地址为扬州市邗江区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生活广场)2201,法定代表人为徐治,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珠宝首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用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发布;网络设备销售;票务代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光学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纸制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杂品销售;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以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内的共计13家企业,主要为丰盈公司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五彩公司、好彩公司商业运营管理而成立的不同服务目的的类型公司,具体项目信息,请按本公告要求与管理人联系获取。
(二)主要财产和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管理人调取的最新丰盈公司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丰盈公司名下共有2065条房产信息,其中商业用途的房产信息共计402条、地下车位用途的房产信息共计1663条。丰盈公司在本次破产程序中已经完成开发了五彩世界生活广场项目开发,五彩世界生活广场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市邗江区京华城路8号,项目总建设规模(略).9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和车位,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权属证书 ,评估估值3,002,889,458.00元。目前,针对16家债务人公司的审计工作均已开展并形成了《审计报告》(初稿);针对丰盈公司、五彩公司、好彩公司等在内的存有资产信息的7家公司评估工作均已开展并形成了《评估报告》(初稿),管理人对于债务人公司的主要财产状况的描述仅供参考,以税务服务机构进场后的实际状况为准。
二、申报机构条件
1.申报机构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具备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五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且机构工作人员在提供税务服务过程中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与其税务服务业务相关的法律责任。
3.申报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项目团队人员应在6人以上;项目负责人须有10年以上的税务筹划工作经验,具有从事房地产领域破产重整案件税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4.申报机构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税务咨询服务工作。
三、申报机构工作内容、服务期限
(一)工作内容
1.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服务
(1)土地增值税清算事项及目的:对债务人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进行申报、填写基础数据和证据采集表和清算审核收入及成本费用确认,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并通过税务机关的审核。
(2)配合本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完毕前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事宜。
2.依法对债务人公司因交易、以物抵债、债务清偿等财产处置行为应当缴纳的税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资源税等,具体税种以税务部门要求为准)进行清算并出具书面咨询报告。
3.展开债务人公司全税种的涉税风险排查,进而梳理出纳税风险点并提供相应的改善建议。
4.管理人交办的其他债务人涉税咨询事宜。
5.协助管理人或直接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配合完成债务人税务申报、清算核查等相关工作。
6.如清算过程中,本项目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重整经营期间应当缴纳的税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资源税等,具体税种以税务部门要求为准)进行清算并出具书面鉴证报告。
7.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答复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主体对于税务工作的询问并出具相关说明。
8.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管理人化解潜在的矛盾。
9.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事项。
10.对前述工作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相应咨询报告、专项鉴证报告(不再另行计费),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
(二)服务期限
税务咨询服务期:自申报机构中选之日起至债务人公司破产程序终结或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止。
四、申报机构报价
(一)申报机构的报价,以本公告第三条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服务作为报价基础(即:2-10项工作内容不单独计价)。报价采用全部工作内容包干计价(币种:人民币),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服务费用、差旅费、税费等,且报价应当符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降低办理破产成本的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报价说明。请列明计价标准及测算过程,说明收费的阶段(若有)及各阶段的收费比例。
(三)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税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税务咨询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咨询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如税务服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或所派驻的人员少于承诺人数的,管理人有权在报价20%的比例内调减费用。
(五)税务服务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版本审计报告,不得以未支付审计费用为由拒绝向管理人交付正式版本报告。
(六)本次税务咨询服务费用将纳入破产费用,在破产分配中一并支付。
五、申报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机构应当提交完整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应当至少包括:
1. 单位简介;
2. 资质及证明文件;
3. 相关业绩,需证明申报机构符合参选条件;
4. 委派处理本案的服务人员名单、相关服务人员的介绍及主要业绩(需提供工作成果证明材料,包含经办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税务咨询服务的证明文件等),需证明申报机构委派的人员符合参选条件;
5. 对本项目的税务咨询服务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团队配置、服务计划、工作步骤以及其他值得关注的问题;
6.服务报价;
7.其他申报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材料。服务方案应当简洁,A4规格,需加盖骑缝章。
(二)申报机构在递交服务方案时还应向管理人出具以下附件:1.无利益冲突承诺书,所提交的书面承诺函真实、合法、有效;2.保密承诺;
3.项目对接人及其联系方式。
(三)申报机构认为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六、报名
请申报机构在2025年10月24日(17:00前),以纸质件寄送的方式(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晚于该时间的,将丧失参选资格)向管理人联系人递交服务方案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服务方案应系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服务方案也应当以电子件方式发送至管理人联系人邮箱,邮件命名标题为“五彩世界税务服务机构报名材料-申报机构名称”。
七、选定方式及程序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各机构的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择优选定一家税务服务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税务服务机构。
(二)比选完毕后,管理人将确定的税务服务机构及备选税务服务机构报法院。待人民法院批复后,与确定的税务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申报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各候选机构应对本次公开招募中获取到的本案有关的材料保密,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1.管理人联系方式: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五彩世界B座写字楼二十四楼,陶律师,(略),twj(略)@126.com。
2.如有任何疑问的,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联系管理人,或可邮件询问。
3.如欲获取债务人的最新一期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材料的,请先行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盖章)后,来邮索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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