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转让 广东
2025-08-04

公告正文

请竞买人理性参拍,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出价前请按《公告》、《竞买须知》、《特别说明》、《竞买协议》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移交交割等内容。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平台作为第三方,仅提供技术服务,不直接参与商家与用户之间的交易。平台不对商家发布的标的质量、真实性、合法性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相关责任由入驻商家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络竞买承诺书((略)期)

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

本竞买人已经认真查阅和详知且全部认可《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略)期网络拍卖会拍卖资料》及相关文件,并自愿遵守《网络拍卖标的说明书》及《竞买须知》、《拍卖公告》等所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已知晓全拍网平台操作程序,已查看当期拍卖标的,悉知拍卖标的现状(包括拍卖标的已知及未知的所有瑕疵),并已详细了解拍卖标的权属状况及其瑕疵。

本竞买人决定参加2025年8月12日上午10:00在全拍网平台(略) 举行的网络拍卖会,签署本《网络竞买承诺书》是本竞买人真实意愿的表示。

本竞买人承诺:切实保护好自己的竞买人身份,不将用户名、号牌、密码等泄露、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不串通其他竞买人,扰乱拍卖正常秩序,干扰拍卖活动,否则贵司有权取消本人竞买资格,中止本人的竞买行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而造成无法出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本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贵司及全拍网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本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及损失均由本竞买人承担。

如本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保证遵守网络拍卖会拍卖资料及相关文件的约定,与贵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成交相关文件,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5%;超过200万元而在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3%;超过1000万元而在5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2%;超过5000万元而在1亿元以下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1%;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0.5%(上述支付标准中的“以下”包含本数)汇至贵司指定帐上。如逾期不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不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平台技术服务费等相关款项的,则承担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执行,本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支付成交金额20%的违约金。

在此郑重承诺并声明:本竞买人参加贵司举行的网络拍卖会,即对拍卖标的做了充分的查实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现状、内在瑕疵、未查觉的瑕疵及权利瑕疵),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愿意接受本期拍卖会所有资料的条款及约定,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拍卖标的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以及因拍卖标的转移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同时承诺在不影响委托人及标的保管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提取标的,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标的物进行合法处置。

特此承诺!并对上述承诺负完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竞买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授权代理人签名及身份证号码:

注册电话:

邮 箱:

日 期:

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所提供的拍卖资料、数据等信息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参与竞拍。

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详细阅读本《竞买须知》及《拍卖公告》,本次竞拍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拍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自愿遵守《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竞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兹定于2025年8月12日10:00时至10:30止(竞价周期为30分钟,延时除外)在(略)公开拍卖如下标的,现就有关事项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

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有偿使用项目(使用期限25年);

1、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线下支付,付款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下午5时前,以到账为准)

2、标的起拍价:人民币13,459万元

3、加价幅度:每次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倍数。

拍卖标的约定事项:

标的基本情况:一、标的基本情况: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主要为现状停车位智慧化改造、智慧停车场新建工程及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工程。包含路内、路外停车泊位及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工程。拟在陆丰市中心城区、碣石镇、甲子镇等区域的城市道路、公共场地停车场区域设置收费停车泊位,本次改造(含新建)智慧停车泊位共计 (略) 个。

使用期限:本项目有偿使用期为 25 年(含2 年建设期),自《有偿使用协议》签订且交付全部资源之日起算至25年后该自然日前一日为止)。

项目要求如下:

1、实施智能化改造的现状 6730 个停车泊位(含 4386 个路内停车泊位、2344 个路外停车泊位),以及规划增建的 3773个停车泊位(含 2315 个路内停车泊位、1458 个路外停车泊位)。在具体建设方案中,2247个泊位采用车辆探测器方案、6829 个采用高位视频方案、10个采用低位视频桩方案、1417个采用道闸方案。

2、买受人所需采购设施数量、质量、价格和工程建设成本应当不高于同行业可比较的合理水平,日常经营性成本亦应根据同行业成本水平确定。若买受人的项目成本发生显著或重大变动时,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收费价格。

3、买受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利用公共场所建设停车设施;建成后,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并取得经营收入。

4、项目在有偿使用期结束后,按相关规定由买受人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政府指定机构。

5、有偿使用期限: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 25 年,从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 2 年,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运营期 23年,自约定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有偿使用期结束之日止,在有偿使用期满至少 5 个月前,买受人应负责解除和清偿本项目中的任何债务、留置权、抵押、质押及其他请求权(政府方同意保留的除外)

6、为确保买受人在有偿使用期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建设运营,买受人应在签署《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协议》的同时缴纳 100 万元的履约保函,该保函的有效期从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到有偿使用期结束,履约保函接受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7、签订《有偿使用协议》期限: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成交文件,并在60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再到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签订《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有偿使用协议》,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8、如因建设条件限制导致可建设停车位数量不足,买受人可向陆丰市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由市政府统筹相关部门进行调配,确保项目最终建成(略) 个智慧停车位,保障停车设施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咨询、展示

(一)标的咨询

1、咨询时间:2025年8月1至8月11日

2、展示地点:陆丰市标的所在地

(二)网络展示

展示时间:2025年8月1日至8月11日

1、全拍网平台展示

电脑端1:全拍网平台((略))→首页→轮播图→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有偿使用项目(使用期限25年)拍卖专场→点击对应标的→进入标的页面

电脑端2:全拍网平台((略))→首页→拍卖会→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有偿使用项目(使用期限25年)拍卖专场→点击对应标的→进入标的页面

手机APP:在安卓、苹果手机应用商城,下载全拍网APP→首页→轮播图→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有偿使用项目(使用期限25年)拍卖专场→点击对应标的→进入标的页面

小程序、H5:首页→轮播图→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有偿使用项目(使用期限25年)拍卖专场→点击对应标的→进入标的页面

2、迅兴微信公众号:关注“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有偿使用项目(使用期限25年)拍卖专场”按钮→【前往全拍网平台】

(三)咨询电话

拍卖公司:0755- (略)、(略)、(略)(微信同号)

全拍网平台:(略)、(略)(技术支持)

三、竞买人参拍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机构、社会团体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竞拍者需具备相应的支付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竞拍价款。

5.无违法记录:参加拍卖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拍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竞拍者应遵守拍卖的各项规则和程序,如实提供自身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投者,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拍。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投者,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竞拍。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上参拍条件,竞买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不具备相关资质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竞买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参拍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必须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5时前在全拍网平台((略))进行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并到我司提交资料要求如下(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若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代为参加竞拍活动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五、竞买保证金、拍卖服务费、平台技术服务费缴纳方式及付款期限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付款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下午5时(以到账时间为准),若竞买人使用其他账户支付的,视为未支付。

2、拍卖服务费的付款期限及收费标准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以全拍网平台公开确认的时间为准0个自然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项及拍卖服务费等全部款项。拍卖服务费支付标准: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服务费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服务费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服务费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收取服务费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1%;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取服务费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0.5%。

3、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服务费缴纳方式: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以转账方式汇至我司指定账户(户名: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账号:(略)0(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锦湖支行),转账备注“标的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上。

4、平台技术服务费缴纳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以全拍网平台公开确定的时间为准)起2日内将平台技术服务费(拍卖成交价的0.5%收取)付至指定账户上。

六、竞价

1、竞价方式:增价式拍卖。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2、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在规定的加价幅度(详见全拍网平台标的页面)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延时除外)。

3、标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延时除外)可能不一致,以页面显示为准。

4、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全拍网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全拍网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全拍网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承担履约义务和违约责任。

七、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拍卖成交标的物的移交方式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份。如买受人违约,则竞买保证金没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以全拍网平台公开确认的时间为准)起30个自然日内把拍卖成交价余款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再与委托人签订《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有偿使用协议》。

2、买受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对竞得的标的合法使用。

3、买受人若逾期未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未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及其他费用的,将视为买受人违约,自动放弃所竞得标的物的使用权,委托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规定将上述标的物重新拍卖,并且没收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逾期不缴纳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并自动放弃竞得标的物,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1、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2、列入交易平台黑名单;3、每逾期一日,应当向委托人支付应付未付费用(包括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服务费、平台技术服务费)20%的违约金;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不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经拍卖人通知仍不履行竞买义务或本公司无法联系买受人的,拍卖人有权就买受人的违约行为向珠海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九、特别说明

(一)免责声明

1、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拍卖人所提供的拍卖资料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要自行评估和调查,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以及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视为竞买人了解并接受本次拍卖会的竞买规则及拍卖标的现状和有关标的的特别说明,认可并遵循本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拍卖一经成交,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2、本次拍卖通过全拍网平台进行线上拍卖,由全拍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线上拍卖技术支持。

竞买人应当知悉并充分理解:线上拍卖活动依赖于互联网、电子设备、软件平台及相关技术服务,各个环节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上述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通信故障、系统平台故障、设备或操作故障、电力或电信中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现行法律或法规的变更等)。

竞买人确认并同意:因上述任何因素(无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导致竞买人无法正常登录平台、浏览信息、参与竞价、支付款项或完成其他流程,拍卖人、委托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影响拍卖正常进行或公平、公正的技术故障、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拍卖人、委托人有权采取中止拍卖、撤消拍卖结果等措施,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竞买人参与本次线上拍卖,即视为已充分阅知、理解并自愿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人、委托人享有上述全部权利且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及索赔。

3、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委托人与拍卖人不能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发票,拍卖人仅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2、标的基本情况及项目要求

标的基本情况::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主要为现状停车位智慧化改造、智慧停车场新建工程及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工程。包含路内、路外停车泊位及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工程。拟在陆丰市中心城区、碣石镇、甲子镇等区域的城市道路、公共场地停车场区域设置收费停车泊位,本次改造(含新建)智慧停车泊位共计 (略) 个。项目要求如下:

(1)实施智能化改造的现状 6730 个停车泊位(含 4386 个路内停车泊位、2344 个路外停车泊位),以及规划增建的 3773个停车泊位(含 2315 个路内停车泊位、1458 个路外停车泊位)。在具体建设方案中,2247个泊位采用车辆探测器方案、6829 个采用高位视频方案、10个采用低位视频桩方案、1417个采用道闸方案。

(2)买受人用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融资成本和用于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的融资成本应当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础利率上浮 10%,具体以中标方签订合同为准。买受人所需采购设施数量、质量、价格和工程建设成本应当不高于同行业可比较的合理水平,日常经营性成本亦应根据同行业成本水平确定。若买受人的项目成本发生显著或重大变动时,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收费价格。

(3)买受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利用公共场所建设停车设施;建成后,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并取得经营收入,依融资协议约定向融资机构还本付息。

(4)项目在有偿使用期结束后,按相关规定由买受人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政府指定机构。

(5)签订《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协议》期限: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以全拍网平台公开确认的时间为准)起7个自然日内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0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再到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协议》,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6)、为确保买受人在有偿使用期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建设运营,买受人应在签署《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有偿使用协议》的同时缴纳 100 万元的履约保函,该保函的有效期从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到有偿使用期结束,履约保函接受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7)、如因建设条件限制导致可建设停车位数量不足,买受人可向陆丰市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由市政府统筹相关部门进行调配,确保项目最终建成(略) 个智慧停车位,保障停车设施项目的顺利实施。

  • 其他要求

1标的物用于智慧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买受人须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给与委托人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实施建筑、运营;

2、在有偿使用期满至少 5 个月前,买受人应负责解除和清偿本项目中的任何债务、留置权、抵押、质押及其他请求权(政府方同意保留的除外)。

3、有偿使用期内,买受人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适用法律所要求的保险。本项目强制保险内容主要包含:

(1)建设期应投保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2)运营期应投保险种:财产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除本条所述强制险种外,买受人应根据谨慎运营惯例购买相应的险种。保险受益人为买受人,可根据需要考虑政府或金融机构。

4、有偿使用期内,买受人完成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报建手续、融资、施工、组织竣工验收、运营期内项目的持续运营以及有偿使用期满移交工作。

5、有偿使用期内,陆丰市人民政府依法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6、有偿使用期内,买受人提供的相关服务须符合国家标准,其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必须自觉接受陆丰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管。

7、陆丰市人民政府授予买受人的有偿使用权,买受人在取 得相应授权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进行处置、分解等。

8、有偿使用期内,非因陆丰市人民政府的原因,买受人内部发生的或买受人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法律诉讼、纠纷,均不影响市人民政府对有偿使用权所享有的权利,以及买受人所应履行的有偿使用义务。

9、有偿使用期内,如发生买受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上述有关条款规定的行为,以及由于自身原因或与第三方发生法律纠纷导致买受人无法继续正常履行有偿使用义务,陆丰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授予的有偿使用权,除非买受人能以行动证明已采取了有效的纠正、改进和补救措施及时恢复正常服务,可以继续和充分地履行有偿使用权项下的义务。

10、有偿使用期限内,如发生非陆丰市人民政府和买受人所能预期和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且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造成买受人的经营中断或不能完全履行其义务,买受人可提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免除买受人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进行事先合理预防和防范的责任。

11、有偿使用期届满后,有偿使用者需将所运营管理的有偿使用范围内所有充电基础设施及图纸、平台、运营文件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政府。

12、在有偿使用期满至少 5 个月前,买受人应负责解除和清偿本项目中的任何债务、留置权、抵押、质押及其他请求权(政府方同意保留的除外)。

13、买受人未按照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布局和规划进行建设,陆丰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与买受人协商无果,市政府授权部门有权批准其他企业和个人进入有偿使用区域,从事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服务。

14、买受人应当在该有偿使用区域范围内对所有愿意接受服务并愿意支付费用的用户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不间断的服务,不得实行任何歧视性待遇。

15、买受人在有偿使用期间,有偿使用权出让费按照规划实施建设时序、不低于评估价值的成交价,具体以中标方签订合同为准。

16、在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政府方享有合理的监督权和介入权,监督权包括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的知情权、进场检查和测试权以及对承包商和分包商选择的监控权,介入权包括涉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发生紧急情况、买受人违约等情况下政府方合理介入的权利。

17、项目有偿使用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买受人严重违约事件或者政府方严重违约事件,守约方可向对方提出合同终止意向并就此进行协商。双方在一定时间内协商一致,则双方应继续履行有偿使用协议,否则政府方要及时做好接管,保障项目设施持续运行。守约方可以向对方提出合同终止,违约方应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给予守约方相应补偿。

竞买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授权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日期:


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网络拍卖规则

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全拍网平台(略)举行网络拍卖会,为规范网络竞买人的网络拍卖行为,确保网络拍卖活动的安全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参加本公司网络拍卖活动的网络竞买人应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接受拍卖标的已知晓或未知晓的瑕疵,一经确认,本公司即视同网络竞买人已知晓并认可当期网络拍卖标的拍卖资料及竞买须知,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其完全同意并接受下述条款,一经应价即具法律效力。

本规则适用于“全拍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网络平台,细则如下:

1、竞买人首次参与网上拍卖必须在全拍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网站allauc.com首页如实完整填写注册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2、竞买人参与拍卖会,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在竞价标的页面,点击“提交资质审核”按钮,报名通过后即可缴纳保证金。

3、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在竞价标的页面,点击“去缴纳保证金”按扭,网上确认《是否同意缴纳保证金协议》,同意后在指定日期前缴纳保证金至我公司账户(户名: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锦湖支行,账号:(略)0(略)),我公司确认收款后提供在线竞价号牌。

4、对于某些拍卖标的有白名单审核要求,需要拍卖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后,参加竞拍的竞买人方可进行缴纳保证金至我公司账户(户名: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锦湖支行,账号:(略)0(略))。

5、竞买资格审核通过后可根据需要,参加拍卖公司在拍卖前一对一的网上竞价培训,或者登录全拍网网站查看网络拍卖流程及图示,或关注微信订阅号【全拍网allauc】查看网络拍卖流程及图示。竞买人凭平台自动分配的竞买号牌参加拍卖会。竞买人获得登录权后,方可在“全拍网拍卖平台”参与网络拍卖。

6、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在全拍网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切实保护自己的竞买人身份,不得向他人泄露注册信息,不得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参加网上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并签署网络拍卖文件,如您并不完全知晓或认同全部网上拍卖规则及网上拍卖流程,请勿点击缴纳竞买保证金。一经确认款项,即视为您已无条件接受其约束。

8、竞买人应在拍卖开始时,查看网络发布的拍卖会消息、标的说明等其它注意事项。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则视为竞买人已经知悉并认可该修正或补充。该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9、特别提示竞买人,最后成交与否以网络拍卖系统显示为准。

10、鉴于网络拍卖会的特殊性,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买受人,网络拍卖会结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拍卖公司签署《网络拍卖笔录》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

11、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款项后,拍卖公司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出货时间,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提取成交标的。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成交标的,逾期提取成交标的须承担标的保管费等。
12、买受人不按期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成交文件、不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或其他费用均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且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支付成交金额20%的违约金,拍卖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标的重新拍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同时将列入拍卖公司拍卖黑名单,在违约未解决完毕的情况下,不得参加拍卖公司的拍卖会。

13、拍卖公司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或因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拍卖会,拍卖会也可能因为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若出现前述状况,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主张任何费用,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14、竞买人除应遵守本拍卖规则外,还须遵守网络拍卖系统发布的标的说明及其他信息。

15、网络竞买风险提示

1)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而造成无法出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全拍网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自有电脑硬件、软件的配置、操作差错、电路故障等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络竞价所带来的风险,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而要求本公司承担任何赔偿和法律责任。

3)拍卖公司按标的看货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在竞买前仔细了解、查看标的现状,竞买人放弃看样或错过看样时间均视为认可标的品质与瑕疵,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即表明已详尽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愿意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完全责任。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须对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现状参与竞买的行为负责,并承担经济风险及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1、注意事项:请使用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登录,本系统不支持手机、平板移动终端。如果登录异常,请更换浏览器或者切换浏览器兼容、极速模式等,也可尝试更换电脑重新登录,竞拍期间请保持你的网络稳定、畅通。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页面显示时间为准,因电脑、网络拍卖系统对数据的输入、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竞买人欲出价时,宜及早输入,不宜在竞价即将结束时才出价,以免因数据被网络拍卖系统接受时已超过结束时间而造成出价无效。

3、所有拍卖标的有“延时T时间”的设置;一般时长为五分钟(但如委托人有特别要求除外)。当系统显示剩余时间为五分钟时,如果还有竞买人出价的,剩余时间则自动延长五分钟,在五分钟之内仍有人加价,则再延时五分钟,以此类推,直至五分钟内无人再出价,则竞价结束(不受预计结束时间的限制),该标的拍卖结果通过网络拍卖系统显示的确认成交结果。

竞买人请在拍卖会前15分钟登录全拍网平台。

受委托,兹定于2025年8月12日10:00至10:30(延时除外)在全拍网平台(略)公开举行网络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有偿使用项目(使用期限25年);

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开始及结束时间详见标的页面。

展示时间:2025年8月1日至8月11日

展示地点:陆丰市标的所在地(广东省陆丰市东海街道、城东街道、甲子镇、碣石镇等)

二、竞买人参拍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机构、社会团体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竞买人需具备相应的支付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竞拍价款。

5.无违法记录:参加拍卖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拍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竞拍者应遵守拍卖的各项规则和程序,如实提供自身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投者,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拍。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投者,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竞拍。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竞买人条件。

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无条件认可标的现状以及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8月11日17时前在全拍网平台(略)实名认证并将竞买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汇至如下帐户(户名: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锦湖支行,账号:(略)0(略))。

本拍卖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附件:1、项目停车泊位一览表

2、竞买须知

拍卖机构: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10号金通大厦B座24层(迅兴总公司)

陆丰市东海镇月桂中路西第四排第一座(迅兴陆丰办事处)

咨询电话:(略)、(略)、(略)张先生、(略)胡生、(略)邱生

拍卖平台:全拍网平台(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略)

2025年8月2日

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有偿使用项目(使用期限25年);

拍卖标的约定事项:

标的基本情况:一、标的基本情况:陆丰市公共智慧停车设施,主要为现状停车位智慧化改造、智慧停车场新建工程及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工程。包含路内、路外停车泊位及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工程。拟在陆丰市中心城区、碣石镇、甲子镇等区域的城市道路、公共场地停车场区域设置收费停车泊位,本次改造(含新建)智慧停车泊位共计 (略) 个。

使用期限:本项目有偿使用期为 25 年(含2 年建设期),自《有偿使用协议》签订且交付全部资源之日起算至25年后该自然日前一日为止)。

详情查看附件。

,陆丰市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详见正文

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