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转让 四川
2025-10-20

公告正文

什邡市雍城街道文兴路社区物华西苑1号楼2标段门面房(10-12号)出租项目公告

德阳农交所什邡服务中心受什邡市雍城街道文兴路社区第六居民小组委托,拟对什邡市雍城街道文兴路社区物华西苑1号楼2标段门面房(10-12号)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受让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什邡市雍城街道文兴路社区物华西苑1号楼2标段门面房(10-12号)出租项目

2.项目编号:成农交德资挂(2025)SF-051号

3.项目位置:什邡市雍城街道文兴路社区物华西苑1号楼2标段门面房(10-12号)。

4.项目详情:标的资产位于什邡市雍城街道文兴路社区物华西苑1号楼2标段门面房(10-12号),建筑面积约151平方米,该资产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5.拟流转方式:出租

6.拟流转底价:(略)元/年

7.拟流转期限:6年

二、公告事项

1.公告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本次意向受让方征集在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官网((略):2002/)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诚信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均可申请单独参加承租。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四、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德阳农交所什邡服务中心(什邡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B1),本项目不接受网络报名。

报名资料:

1.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其它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五、保证金事项

缴纳交易保证金:500元

(1)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扫码支付(报名最后一日不接受扫码)

(3)保证金退还:①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通过成交审核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申请,原款无息退还;②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申请,原款无息退还。

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

账户名称:什邡市雍城街道文兴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账号:(略)(略)

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六、交易方式

在挂牌期内如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在德阳农交所什邡服务中心的组织下进行挂牌成交;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德阳农交所什邡服务中心组织网络竞价交易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分为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自由报价期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自由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若无人出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延时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以此循环,单个延时期限不超过120秒,在一个延时报价期内若无人再次加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七、交易服务费

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

八、出租/转让相关事项

1.标的踏勘: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自行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属情况、与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价款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3.标的交付:什邡市雍城街道文兴路社区第六居民小组组织交付,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交付。

4.意向受让方取得该宗标的后需依法依规合法用于经营,不得用于其它非法用途。如果造成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5.合同签订:自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6.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及其它非法经营项目。

7.不能转租。

九、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十、组织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钟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地 址:德阳市什邡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B1

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须知

一、交易原则与信息披露

1.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交易服务平台,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各类产权交易项目权利人的委托,并发布相关交易公告。

2.本所通过官方网站及其他指定渠道披露的项目信息,旨在提供参考,实际交易以项目的现状、实物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本所不对项目信息做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交易建议。

3.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踏勘、风险评估等,以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潜在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后果。

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本所名义对项目做出任何承诺,本所对此类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交易规则与参与方式

1.意向竞买人须遵守本所交易规则,并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须知及相关公告,确认了解并接受交易行为的全部内容及其附带的风险和责任。

2.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处置方案、交易合同等)所涉内容如有不一致,以经审查的处置方案登记表为准,若有歧义,则以权利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成交后,竞得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合同》。不得以任何对现状的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

三、交易保证金

1.缴纳方式:意向参与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要求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非本人账户划转交易保证金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退还与没收:

(1)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

(2) 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可选择转为交易价款、服务费,或原路原款退回。若选择转为交易价款或服务费后仍有余额,余额原路退还至竞得人账户,所有结算操作由本所执行。若交易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则依据《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不予退还情形:

(1)意向流入方提供材料存在虚假、失实情形的;

(2)意向流入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3)意向流入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4)项目成交后,流入方拒绝签订《交易合同》,交易双方未达成免责协议,拒绝签订合同一方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意向流入方存在恶意串通情形的;

(6)意向流入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7)意向流入方人为原因输入错误价格的;

(8)流入方在签订合同时向项目方提出附加条件的;

(9)流入方不按照公告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10)依据项目公告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交易服务费后用于弥补受损方的损失,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项目方、本所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交易一方进行追偿。

四、电子竞价规则

1.准备工作:竞价活动开始前30分钟,竞买人需登录本所官方网站((略):(略)/)进行网络竞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测试网络连接、熟悉操作界面等。

2.竞价过程:

竞价时间一到,系统开放报价功能,竞买人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视为有效且不可更改或撤销。

3.若竞价结束前60秒内有竞买人出价,则竞价时间自动延长60秒,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应价。

4.责任承担:竞买人对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账号信息泄露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

1.本须知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所交易规则执行。

2.本所保留对交易规则及须知的最终解释权。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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