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广元市鼎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关于应收账款转让所涉081产业新城1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一标段工程款纠纷仲裁案选聘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项目背景
因广元市鼎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同”)与B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合同,B公司将对C公司关于081产业新城1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一标段工程款中的(略)万元转让给鼎同。C公司支付(略)万元工程款项后,余款5704万元虽经鼎同多次催收,C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 故鼎同为维护自身权益,拟向广元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现公开比选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仲裁程序。
二、采购预算
不超过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三、选聘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若综合得分相同,则以报价低的机构中选。
四、服务内容
1. 案件分析及仲裁策略设计。
2. 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起草。
3. 出庭代理及仲裁程序跟进。
4. 和解/调解谈判支持。
5. 裁决执行法律支持 。
五、参选资格
1、依法设立满5年的律师事务所,无行政处罚记录。
2、核心团队需具备1个以上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仲裁胜诉案例(须提供脱敏证明)。
3、主办律师须有5年以上诉讼/仲裁经验。
4、不接受正在为本案相对方提供服务的律所报名。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提交材料清单
1、律所执业证书、业绩证明(同类案件裁决书脱敏版)。
2、服务团队简历(含仲裁出庭记录)。
3、案件代理方案(含争议焦点分析、报价)。
4、保密承诺函及无利益冲突声明。
七、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起至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止,工作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逾期未送达报名资料或领取比选文件的视为无效。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滨河北路285号二楼;
本次不接受网上邮件报名。
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滨河北路285号二楼
《投标文件》必须在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送达选聘地点并作好密封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比选须知》)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滨河北路285号二楼
广元市鼎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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