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福安市纵驰电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名下车辆闽JV6778接管公告
(2025)纵驰破管字第18号
福安市纵驰电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
2025年6月16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对福安市纵驰电机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福安市法院审理。同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75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德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福安市纵驰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现管理人向你们公告送达接管通知、法律责任告知书具体事项如下:
福安市纵驰电机有限公司第名下车辆闽JV6778接管公告
2025年11月15日福安市纵驰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在福安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接管到福安市纵驰电机有限公司的名下车辆闽JV6778一辆,车内物品至今无人认领。
福安市纵驰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5年10月20日发出公告,截止2025年10月23日18:00时无人认领闽JV6778车内物品,物品所有人视为放弃该车内物品,福安市纵驰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代为处理该物品。
管理人通信地址:(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侨经济开发区财富广场B3公寓楼509室;邮政编码:(略);联系电话:何强(略),林锋(略))。
特此通知。
福安市纵驰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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