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国有产权类交易项目信息披露登记表
公 告期 限 |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截止日期 | 2025年11月3日 | |
竞价时间 | 2025年11月4日16时30分 (竞价时间为公告截止日期后的1个工作日) | 竞价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略)) | ||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方 | 1.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3 个周期。(最长不超过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 12 个月)□ 2.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披露。□(变更内容需要重新登记) | ||||
竞买须 知 | 1.意向竞买方必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竞买方在参与项目竞价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信息披露公告等相关文件,全面了解竞买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具有受让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竞买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竞买方的行为。 4.意向竞买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须自行了解标的产权性质、产权瑕疵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产权变更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产权瑕疵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 5.意向竞买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标的以现场踏勘为准。意向竞买方成为最终竞得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无关。 | ||||
产权单位登记 | 法定代表人 | 胥霞亮 | 单位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胥霞亮 | 联系方式 | (略) | ||
项目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名下四分厂资产对外公开出售竞价 | ||||
产权单位 承 诺 |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本次资产转让(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审核通过;我方对转让(招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转让(出租) 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财政所 | |||
批准单位决议类型 | 批复? 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 他 | ||||
批准文件 名称 | 关于七十九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四分厂资产公开转让的批复 | ||||
交易项目信 息 | 产权性质 | 房产项目? 房屋租赁项目□ 机械设备项目□ 车辆项目□ 其他资产项目□ 其他资产项目-林木出让□ | |||
业务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国有企业资产□ | ||||
交易方式 | 竞价? 拍卖□ 挂牌□ 协议转让□ 其他( ) | ||||
转让(出租)评估总价 | 231.926(万元) | 项目所属区域 | 尼勒克县种蜂厂农业队 | ||
标的划分 情况 |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的 | ||||
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 申请程序 | 报名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2025年11月3日16:00 | ||
报名手续 | 1. 意向竞买方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市场主体登录-用户名注册/登录-网上报名,在生成竞买申请书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报名所需文件资料。 2. 网上报名流程操作过程中,保证金支付方式选择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兵团支行线上缴纳,并联系交易中心((略)/(略))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以后,刷新报名界面并通过已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 3. 报名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查,意向竞买方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工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在2025年11月3日(同公告截止日期)16:00-19:30之间进行统一审核。 | ||||
踏勘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工作日时间内) | ||||
踏勘地点 | 尼勒克县种蜂厂农业队 | ||||
竞价流程 | 1.意向竞买方在取得竞买资格后,在规定时间使用电脑端IE浏览器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略))进行网络竞价。 2.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竞买方,采取网络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竞拍底价受让(在底价的基础上至少加一次价)。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竞买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 ||||
成交结果 | 成交结果会在竞价结束当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略))上进行公示,并通过交易中心企业微信向竞得方发放《国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 ||||
竞价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单位,须在2025年11月3日16:00前缴纳规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逾期缴纳保证金将失去竞价资格),一份竞价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竞价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汇出账户必须与网上报名的竞价人名称一致。 2. 意向竞买方未被确定为竞得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价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线上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3. 意向竞买方被确定为竞得方后,在规定期限内与产权单位办理完相应手续并足额缴纳电子竞价服务费后,联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略)/(略))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4.如意向竞买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将酌情扣除相应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产权单位。 ①意向竞买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竞得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竞买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中心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 ③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竞买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一家意向竞买方未在底价基础上至少加一次价,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竞买方未有任何一方至少加一次价的,均视为未进行有效报价行为)。 | ||||
电子竞价 服务费 | 竞得方在线上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之内,须按照实际成交总价的2.5%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缴纳电子竞价服 务费。电子竞价服务费缴纳单位须与报名单位一致,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服务费的,交易中心将视为交易未成功,停止出具相关后续资料。酌情扣除相应竞价保证金并限制其参与四师范围内产权交易竞价项目。 | ||||
注意事项 | 1.我中心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发布本项目,任何第三方发布、转载本项目的信息,均与本中心无关。 2.意向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交易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 联系人:胥霞亮(主任)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王元均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丁彩霞 联系电话:(略)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 (略)/(略)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财政所 | 联系人:巴哈尔古丽 联系电话:(略) |
房产类项目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79团四分厂 | ||
评估价 | 231.926万元 | 挂牌价 | 231.926万元 | |
评估机构 | 新疆宏盛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7月7日 |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 | (略)元/次 | |
保证金 | 10万元 | 保证金截止 时间 | 2025年11月3日 16时00分 | |
备注说明 | 1.资产位于尼勒克县种蜂厂农业队,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略).8㎡,苗木—共757棵(杨树、松树、榆树),构筑物-围栏、铁大门、机器设备—锅炉。该资产无房产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消防证明、房屋的允许经营范围等相关事宜由竞得方自行咨询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后期所产生得一切费用由竞得方承担。请各意向竞买方对标的概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再参与竞价。 2.该资产用途须符合所属地经济发展规划。 3.部分房屋存在损毁,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4.场内苗木需采伐,相关手续请咨询产权单位。 | |||
房产概况 | 资产属性 | 其他□行政事业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 | ||
所有权人 | 目前归于第四师七十九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名下 | 房产证号 | 无房产证号 | |
房屋坐落 | 尼勒克县种蜂厂农业队 | 房屋结构 | 砖混、砖木 | |
房屋间数及层数 | 共9套房屋,约24间房具体以实际房屋情况为准(主办公楼为3层、附属楼为4层、其余为1层。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面积 | 面积约为1894.53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
土地概况 | 使用权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 | 土地坐落 | 尼勒克县种蜂厂农业队 |
土地证号 | 新(2023)尼勒克县不动产权第0000769号 | (地类)用途 | 工业用地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 | 2053年6月3日 | |
房产获得 方式 | 其他?判决□抵账□置换□调剂□捐赠□拨入□购买□ |
注:1.挂牌价不低于评估价。2.保证金额度不得超过挂牌价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当日的16时00分。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详见正文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