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江苏泰鑫有机硅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0月28日10时至2025年10月2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在拍卖和竞价程序中,管理人如有正当理由可以决定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但应及时报告人民法院。现将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江苏泰鑫有机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鑫有机硅”)的35幅字画及1批工艺品。
本标的物中字画系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价值时点为2025年3月30日,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1.字画及工艺品详见下表
序号 | 作者 | 作品 | 规格 | 数量 | 价值(万元) |
1 | 范曾 | 画(牧童) | 68*134 | 1 | 170 |
2 | 刘大为 | 画(天山之乐) | 67*67 | 1 | 4.5 |
3 | 程十发 | 画(牧童) | 46*70 | 1 | 0.7 |
4 | 武中奇 | 字(宁静致远) | 135*34 | 1 | 1.7 |
5 | 周京新 | 画(人物) | 135*64 | 1 | 150 |
6 | 喻继高 | 字(上善若水) | 132*66 | 1 | 0.5 |
7 | 刘文西 | 画(黄土地的老人) | 68*134 | 1 | 90 |
8 | 孙晓云 | 字(惠风和畅) | 35*136 | 1 | 8 |
9 | 孙晓云 | 字(飞流) | 70*44 | 1 | 2 |
10 | 言恭达 | 草书 | 135*34 | 1 | 1.7 |
11 | 赵孟頫 | 拓字 | 125*34 | 1 | 0.5 |
12 | 马乐平 | 字(紫气东来) | 236*63 | 1 | 0.1 |
13 | 金萝石 | 人物画字(册页) | —— | 1 | 0.02 |
14 | 马乐平 | 字(和美) | 67*137 | 1 | 0.05 |
15 | 刘宏 | 四条屏 | 136*36 | 1 | 0.2 |
16 | 王清宁 | 四条屏 | 136*36 | 1 | 0.2 |
17 | 刘宏 | 字 | 68*68 | 1 | 0.08 |
18 | 刘宏 | 字 | 136*68 | 1 | 0.15 |
19 | 刘宏 | 字 | 68*136 | 1 | 0.15 |
20 | 刘宏 | 字 | 68*136 | 1 | 0.15 |
21 | 束其虎 | 草书 | 138*66 | 2 | 0.3 |
22 | 车树林 | 字 | 138*66 | 1 | 0.08 |
23 | 江孝龙 | 字 | 174*49 | 2 | 0.4 |
24 | 车树林 | 字 | 34*136 | 1 | 0.08 |
25 | 张建祥 | 字 | 138*33 | 1 | 0.1 |
26 | 韦可忠 | 册页(心经) | —— | 1 | 0.05 |
27 | 张辉 | 字 | 45*35 | 1 | 0.08 |
28 | 徐增科 | 画(有鱼) | 68*45 | 1 | 0.05 |
29 | 车树林 | 字 | 138*33 | 1 | 0.1 |
30 | 徐增科 | 画(鸡) | 68*68 | 1 | 0.08 |
31 | 江孝龙 | 小字 | 98*25 | 1 | 0.15 |
小字 | 136*25 | 1 | 0.15 | ||
大字 | 138*33 | 1 | 0.1 | ||
32 | 工艺品 | --- | 批 | 1 | 1.4 |
合计 | 433.82 | ||||
备注:上述字画、工艺品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均假设为真迹,评估机构未对其真伪进行鉴定或认证。 |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拍卖标的物评估价:433.82万元 ; 起拍价:(略).83元;
保证金:5万元(须以实名缴纳); 增价幅度:2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3日内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并交清余款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正式拍卖日前一日的15时(工作时间内)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安排现场看样,具体看样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上午9:00-11:00、10月27日下午2:00-5:00,管理人组织统一看样(联系方式:王律师(略) 刘律师(略))。有意者请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管理人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拍。
六、拍卖款的支付以及拍卖标的物风险负担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否则视为悔拍。买受人应于付清余款后的3日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移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移交确认书签署后,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安全环保等所有主体责任。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字画及工艺品的数量、完整性、真伪、年代、作者、材质、工艺、保存状况、实际成色、外观、规格、质量等均以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完整性及是否存在其他瑕疵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应充分知悉并理解,字画及工艺品的真伪鉴定存在较高专业性风险,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未按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履行相关付款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成交价若低于原拍卖成交价且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该差价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齐。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5.本次拍卖由破产管理人自主开展,除拍卖平台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管理人不收取任何拍卖佣金。
6.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否则视为悔拍。买受人应于付清余款后的3日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移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移交确认书签署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7.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至管理人处领取,相关转让登记手续(如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管理人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管理人处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八、其他事项
1.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三日的期间内与管理人联系,如逾期不提出,视为无异议。
2.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及时办理相关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安全环保等所有责任。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但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开具销售发票,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6.拍卖竞价前,拍卖平台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也可委托已开设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拍卖开始前3日内向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多位竞买人联合参加竞拍的,也须在拍卖开始前3日内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起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应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否则视为悔拍。买受人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管理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泰鑫有机硅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略)7,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淮安洪泽支行)
(2)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京东-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请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略)%C5%C4%C2%F4%CD%F8%C9%CF%B8%B6%BF%EE%B7%BD%CA%BD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8.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如下:
银行支付限额:(略)-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略)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略)86。
9.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10.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解,竞买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方式:王律师(略) 刘律师(略)。
地址:淮安市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A座9楼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
江苏泰鑫有机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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