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全体债权人:
2025年8月4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304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稻合国际艺术教育文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26日作出(2025)粤0304破2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稻合国际艺术教育文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因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决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深圳稻合国际艺术教育文化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通知。
深圳稻合国际艺术教育文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0日
管理人联系人:蔡晓瑜,阙筱敏;联系电话:(略),(略);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航天大厦A座21层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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