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遵义顺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多种方式、多种标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补充公告
(2025)顺利临破管字第10-1号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黄署光、罗明山的申请,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2025)黔0302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顺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利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时指定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企业核心资产,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顺利公司重整成功,管理人已于2025年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预意向投资人的公告。期间已有意向投资人按照《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申请报名,现基于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情况、项目客观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提出申请延长尽调期限等情况,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管理人决定特此将此前《公告》确定的2025年10月20日下午18时前的尽调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18时前。本次尽调周期延长将与《公告》其他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后续仍有变动,以管理人最新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遵义顺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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