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什邡市师古镇苏家桥11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告
德阳农交所什邡服务中心受什邡市师古镇苏家桥村第十一村民小组委托,拟对什邡市师古镇苏家桥11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开流转,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什邡市师古镇苏家桥村第十一村民小组
(二)项目地址:什邡市师古镇苏家桥村11组。
(三)项目基本情况:面积40.8亩
二、流转方式、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
(一)流转方式:出租
(二)挂牌价格:500元/亩/年(2029年使用期限不足一年,租金按实际使用月份计算,若最后一月使用期限不足一月,租金按整月计收。)
(三)流转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9年8月31日止。
(四)价款支付:分期付款,价款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三、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和农业用途,严禁“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流入方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以及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应当事先取得流出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及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备案,村级组织应及时将备案情况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承包地管理部门。
(3)合同期内,流入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书面通知流出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流转合同,并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流转费用;
(4)流入方有权收割并处理合同到期时地面上已成熟或可收获的农作物,对于尚未成熟或无法即时收获的农作物,流入方应与流出方协商确定处置方式。
(5)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上的附属设施,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由流入方恢复原状或按照流出方的要求进行拆除,确保土地恢复到适宜再次流转或耕种的状态。如有损害土地或影响后续使用的行为,流入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四、流入方基本资格条件
1.诚信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均可申请单独参加受让。
2.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五、信息发布渠道
成都农交所官网:(略):2002/
六、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以挂网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什邡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B1
报名资料:
1.流入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流入方申请书
3.其它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七、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九、交易方式
在挂牌期内如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在德阳农交所什邡服务中心的组织下进行挂牌成交;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德阳农交所什邡服务中心组织网络竞价交易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分为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自由报价期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自由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若无人出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延时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以此循环,单个延时期限不超过120秒,在一个延时报价期内若无人再次加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十、保证金事项
无需缴纳交易保证金
十一、项目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钟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地 址:德阳市什邡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B1
注意:本公告项目信息由流出方提供,意向流入方需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交易须知
一、交易原则与信息披露
1.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交易服务平台,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各类产权交易项目权利人的委托,并发布相关交易公告。
2.本所通过官方网站及其他指定渠道披露的项目信息,旨在提供参考,实际交易以项目的现状、实物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本所不对项目信息做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交易建议。
3.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踏勘、风险评估等,以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潜在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后果。
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本所名义对项目做出任何承诺,本所对此类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交易规则与参与方式
1.意向竞买人须遵守本所交易规则,并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须知及相关公告,确认了解并接受交易行为的全部内容及其附带的风险和责任。
2.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处置方案、交易合同等)所涉内容如有不一致,以经审查的处置方案登记表为准,若有歧义,则以权利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成交后,竞得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合同》。不得以任何对现状的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
三、交易保证金
1.缴纳方式:意向参与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要求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非本人账户划转交易保证金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退还与没收:
1.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可选择转为交易价款、服务费,或原路原款退回。若选择转为交易价款或服务费后仍有余额,余额原路退还至竞得人账户,所有结算操作由本所执行。若交易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则依据《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不予退还情形:
(1)意向流入方提供材料存在虚假、失实情形的;
(2)意向流入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3)意向流入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4)项目成交后,流入方拒绝签订《交易合同》,交易双方未达成免责协议,拒绝签订合同一方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意向流入方存在恶意串通情形的;
(6)意向流入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7)意向流入方人为原因输入错误价格的;
(8)流入方在签订合同时向项目方提出附加条件的;
(9)流入方不按照公告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10)依据项目公告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交易服务费后用于弥补受损方的损失,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项目方、本所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交易一方进行追偿。
四、电子竞价规则
1.准备工作:竞价活动开始前30分钟,竞买人需登录本所官方网站((略):(略)/)进行网络竞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测试网络连接、熟悉操作界面等。
2.竞价过程:
竞价时间一到,系统开放报价功能,竞买人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视为有效且不可更改或撤销。
3.若竞价结束前60秒内有竞买人出价,则竞价时间自动延长60秒,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应价。
4.责任承担:竞买人对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账号信息泄露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
1.本须知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所交易规则执行。
2.本所保留对交易规则及须知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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