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恩施市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整治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乱象,提升城市文明窗口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即日起在恩施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恩施市城区,重点聚焦恩施火车站、客运站、商业中心、学校、景区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规范站点候客秩序
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恩施火车站区域须严格遵守站点管理规定,必须在指定区域依次候客,严禁在站前广场路段随意停车揽客。车辆在下客后应即停即走,不得滞留候客或变相揽客。
(二)严厉打击“拉客、喊客”乱象
公安、交通执法部门将联合开展巡查,对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火车站、机场等区域“喊客、拉客”的行为依法予以整治。对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交通的行为人,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治安处罚。
(三)严肃查处巡游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
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3.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4.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未取得合法营运资质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交管部门将重点查处以下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1.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禁止停靠路段随意上下客、长时间停放等违反禁令标志行为;
2.驾驶时接打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不系安全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其他扰乱交通秩序、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交通执法与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或网约车经营的行为。对查实的非法营运车辆,将依法责令停止经营、暂扣车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典型案例,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各出租汽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广大出租汽车、网约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文明服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恩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恩施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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