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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公告正文

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公开选聘股权评估机构的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2025)京01破申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2月7日作出(2025)京01破5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进破产程序的顺利开展,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方式选聘股权评估机构对债务人资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对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盐城市大丰区洁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79%股权进行评估。

二、基本情况

(一)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经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2M;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一区1号楼-4至7层01内6层25-26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二)盐城市大丰区洁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盐城市大丰区洁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樊军,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盐城市大丰区金宇广场2#楼501室。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9%。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南通万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公司经营范围: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目前该公司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选聘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竞选机构需具有司法资质,为全国各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名册在册机构。

4、近三年内从事过股权评估业务至少3件。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或报告等证明材料。

5、派出参与完成评估工作的负责人及成员不得少于3人。

6、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7、竞选机构自查并确认与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洁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竞选时需就无利益冲突事项向管理人出具保证书。

8、承诺满足管理人对评估工作完成的质量要求和时间要求:评估机构中选后,3日内接收材料,1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2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终稿。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止。

2、报名方式:请有意参选的评估机构将报名材料扫描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将报名材料原件邮寄至管理人处。(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荷华明城大厦D座6层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收件人:董宇琼,联系电话:(略);管理人邮箱:(略)9@qq.com)。

(二)报名材料

有意向参选的评估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书及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并予以密封,具体包括:

(1)报名申请书。报名申请书中请注明报名机构资质、规模、承办破产案件的经验业绩、承办本案的评估人员配置、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承办本案的初步评估方案设置、预计评估期限、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承诺函;对其出具的相关鉴定意见、证明类文书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负责的承诺函;承诺按照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完成所涉事务,逾期承担违约责任等说明。

(4)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

(5)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

五、比选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参选评估机构提交的材料,综合考量报价、工作效率、破产案件评估专业经验、团队组建情况等因素进行线上比选,择优聘任。报名时间截止后,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各报名机构具体线上比选时间,告知报名机构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对评估方案进行阐述和答疑。

六、评分标准

1、项目报价(30分):报价为包干价,所有报名机构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低于或等于基准价的,得30分;高于基准价10%以内(不含),扣2分;高于基准价10%~20%,扣4分;高于基准价20%~40%,扣6分;高于基准价40%~60%,扣8分;高于基准价60%~80%,扣10分;高于基准价80%~100%,扣12分;高于基准价100%以上,扣15分。

2、资产评估方案(30分):项目负责人、主要资产评估师和专业人员安排与项目高度匹配(10分);时间进度设计科学合理,符合破产程序推进要求(10分);对股权资产评估范围、内容和重点有深入了解,分析准确(10分)。

3、资质经验(40分):破产/司法拍卖资产评估工作数量多、经验丰富(20分);资产评估师人数满足项目需求且资质优良(10分);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荣誉(10分)。

七、选聘结果

1.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选定一家中选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评估机构。

2.对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书面通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八、评估费用

本次资产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鉴于本项目系破产清算案件中评估工作,目前债务人资产尚未处置完毕,委托费用需待管理人处置完毕资产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请竞选机构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如因破产程序中对评估报告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管理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到期日支付款项,获选机构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评估报告提交截止日期完成评估工作,亦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其评估义务或追究管理人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重要说明

1、如参选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调减比例根据延误时间或漏项严重程度确定,且管理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获选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随时解除委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评估机构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1)获选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

(2)评估程序违法;

(3)评估意见的依据不足;

(4)拒不提供报告或故意拖延提交报告时间;

(5)提供虚假报告;

(6)出具失实报告;

(7)违反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其他情形。

3、如截止报名时间止无机构报名,本次公开选聘作废,管理人将另行组织安排选聘;如仅有一家机构报名且该机构满足本公告资质要求,则该机构直接中标。

4、本公告未列明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0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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