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转让 四川
2025-10-20

公告正文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竞价挂牌销售

交易会公告

(2025第1719场)

受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挂牌竞价销售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承储单位 实际存储库点 货仓号 产地 生产年份 品种 等级 数量(吨)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 水分% 色泽气味 黄粒米% 脂肪酸值 g/mgK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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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七里库区 1号仓 湖北 2022 稻谷 三级 3200吨 77.0 52.7 0.9 12.2 正常 0.3 25.7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销售详情:

1.出库费:20元/吨,由买方承担,合同执行完毕后,按双方实际结算数量为准,一次性足额支付给卖方。

2.出库条件:买方仓门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出库通知单》和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承载标准,且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

3.货款期、出库期:买方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出库。超期未完成出库的视为买方违约。买方若违约,卖方有权另行销售,另行销售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卖方超轮换文件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4.水杂增减量:以国标规定的水分限量为基准,实际水分和含量低于标准水分限量的,出库水分每低0.1%增量0.12%,由买方承担,无杂质增(扣)量 。

5.其他要求: ①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仓内稻谷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买方必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②合同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计量为准,买方不得拒绝清仓提货。出库完毕后,若仓内稻谷出现损耗的,双方按实际的结算数量办理相关结算工作。若实际结算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通过交易平台支付货款。联系人:宋健康,联系电话:(略)

刘体军,联系电话:(略)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挂牌销售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自2025年10月22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30-16:00,直至标的成交或下架。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略)(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略)(略)

开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略)(略)0(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五、交易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交易手续费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1.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2.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 (略)(挂网) (略)(报名) (略)(交割)交易QQ群:(略)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会部:(028) (略) (略)(传真) 财务QQ群: (略)1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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