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转让 四川
2025-10-20

公告正文

成都嘉合兴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成都嘉合兴商贸有限公司不动产的公告

成都嘉合兴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0月28日10时至2025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处置单位:成都嘉合兴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网址:(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陈述及标的物介绍中的财产明细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有意者请实地看样并自行进行调查了解,未看样以及未自行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成都嘉合兴商贸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产,面积共计3653.50平方米。(该面积为产权面积,具体区位以及专有面积范围以备案平面图纸为准)。

标的物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胜利镇牧山大道二段1号维也纳森林号附别墅号1-2楼704号。

(一)标的物情况:

(1)权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书号:双权字第0(略)号,登记时间为2009年7月9日,规划用途为服务,建筑面积为3653.50㎡。

(2)现状

位于双流区胜利镇牧山大道二段1号维也纳森林号附别墅号1-2楼704号房产(面积3653.50平方米),现整体作为小区配套用房使用,具体功能包含:供电、供水等设备用房、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员工住宿、库房、食堂及便民服务中心。

该房屋由成都市森宇物业有限公司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约定如下:

1、租赁期限: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39年2月28日止,共计20年;
2、租金标准:首年租金单价1.5元/平方米/年(若政府调整土地使用税等税费标准则同步调整租金),每五年递增5%;
3、租赁面积:704号房屋3653.5平方米平方米;
4、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管理人对拟处置之不动产上所附随的租约进行“带租拍卖”。买受人应当在原租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继续履行相应的租赁合同并在此期限内不得变更租金标准。在待处置不动产拍卖成交前,管理人将代表嘉合兴公司按约收取租金。管理人租金收取至《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当月。

(3)拍卖价格

起拍价:人民币2,449,976.85 元;

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每一对应拍次起拍价格的10%(244,997.69 元),增价幅度:(略)元及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周颖,联系方式:(略)),并提出书面异议以及相应证据。

三、咨询看样

自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5年10月24日10:00--11:00时,有意者请与管理人(略)(电话)联系具体事宜。提示:所有前往看样的人员提交委托并签署承诺,表面对拟处置资产看样且同意按现状处置。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相关资产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者其他后果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据管理人从目前的资料了解,本标的物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0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因公开拍卖、以物抵债、协议转让等行为,在资产交付前、流转交易及过户登记环节所发生的买卖双方需要承担的全部出让金、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等及因办理产权过户或资产交割可能产生的权籍调查费用、测绘费用、工本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概括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每一对应拍次起拍价格的10%(本次为244,997.69 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成都嘉合兴商贸有限公司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商城B座25楼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特别提醒

1、拍品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展示时间内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品的状况管理人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拍卖标的因长期未使用等各种原因,可能存在成交后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可能,买受人不得以此拒绝受领。

4、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86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账户名:成都嘉合兴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账户:(略)(略)3492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成都嘉合兴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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