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转让 湖北
2025-10-20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第一次)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至2025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为(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整体拍卖位于宜昌市东山大道99号201、202、301、302室房产及分摊土地使用权(位于万佳幸福花园临街二层、三层)。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0(略)(201、202室)、0(略)(301室)、0(略)(302室);建筑面积合计为3777.62㎡(201室1204.9㎡、202室1006.29㎡、301室830.9㎡、302室735.53㎡);用途为商业;结构为钢混;登记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在楼栋(万佳幸福花园)宗地证号为宜市国用(2009)第(略)号,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至2079年11月23日止;临街、三通;目前空置、近毛坯状态、有生活和装修垃圾遗留;进出通道存在使用不便的瑕疵;特别说明:拍卖标的物的三层中含有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加建部分(建筑面积472.043㎡,套内面积415.399㎡)不在本次司法评估和处置范围内,买(承)受人无权对该部分主张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评估价:4484.4349万元,起拍价:3331万元,保证金:666万元,竞价增价幅度:16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拍;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必须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应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书面承诺函;未提交书面承诺函直接报名的,视为承诺。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法院审核买受人提交的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承担。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及时主动到相关主管部门申办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被执行人怠于申报或无力承担不动产过户应纳税费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十日内,凭税务机关出具的《房产、土地权书变更纳(免)税信息反馈单》及发票复印件、税票复印件向执行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调控或政策条件等)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所欠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燃气、宽带及过户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1月2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略)(略),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上述标的物网络司法拍卖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发展大道52号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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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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