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转让 云南
2025-10-20

公告正文

文山市人民法院

关于丘北县锦屏镇笔架山片区幸福里一期6幢1单元14层1605号房产的变卖公告

(2025)云2601执1741号

文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5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文山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法院账户名:文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0876/04),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丘北县锦屏镇笔架山片区幸福里一期6幢1单元14层1605号房产。

实测建筑面积:139.03㎡(套内建筑面积:118.93㎡,分摊建筑面积:20.10㎡);用途:住宅;所在楼层:第14层/总18层;房屋结构:框架结构;户型:以实际看样为准。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变卖预缴款:(略).00元,保证金:(略).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能拍法服科技(云南)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400-015-9899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现场看样时间为变卖期间,需提前预约看样,未经预约不安排看样。有金融贷款意向的请于开拍前自行咨询: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联系人刘经理:(略)),交通银行文山分行(联系人宋师:(略)),能否贷款及贷款金额以银行答复为准,本院不负责贷款,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该房屋交易环节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的纳税主体承担;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该房产仅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尚未办理相应产权证书。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到相关职权部门咨询了解后自行作出决定,责任自负。对房产不能办理相关产权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任何担保责任;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移交,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5.该房产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物业费尚未交清,总计欠费(略)元(物业费7674元,二次加压费720元,电梯维保费2004元)。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七天内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拍成功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文山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法古支行,账号:(略)(略)96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略)-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略).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略)-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略).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能拍法服:400-015-989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文山市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0日


暂无修改记录
,丘北县,文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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