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关于刘禹岐持有天津市欣洲志达混凝土有限公司58%的股权变卖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5日10时开始在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法院账户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关于刘禹岐持有天津市欣洲志达混凝土有限公司58%的股权。
天津市欣洲志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9月19日,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小淀村工业区,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天津市欣洲志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现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305万元,保证金:73万元,增价幅度:6万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
天津市欣洲志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吊销,能否恢复或过户请自行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咨询,一经报名本次拍卖,即视为已对入股条件了解清楚,如发生不能入股等情况,其责任由竟受人自行承担。
二、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变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变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变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以相关行政登记机关登记为准,股权所在单位的经营状况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股权过户时需遵守入股资质、限购等政策,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被持股公司、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股权过户、持股资质、是否符合入股条件等问题,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需自行承担因未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批准而无法获得股东资格的风险,与本院无涉。竞买人需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风险。
1.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税费等情形,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单位调查核实。除办理股权转移登记有关的税款外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3.拍卖标的转移登记环节产生的应由刘禹岐缴纳的税款,刘禹岐无法缴纳,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申请本院从拍卖款中进行返还。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均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天津北辰支行,账号:(略)(略)460)。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网拍(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工作日期间9:00-11:00,14:30-16:30。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16号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变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cn)查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详见正文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