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绿心街道罗李坝村4组5亩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 ||||||
委 托 方 | 乐山市市中区绿心街道罗李坝村委会 | |||||
项目坐落 | 乐山市市中区绿心街道罗李坝村4组 | |||||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面积 | 5亩 | 流转 期限 | 2年 | 流转 价格 | 5000元/年 (具体见相关招租内容) |
当前 用途 | 闲置 | 使用 用途 | / | 交易保证金 | 2000元 | |
相关招 租内容 | 1.租金一次付清。竞价阶梯200元/次。 2.征集意向方:公告期内征集到一家意向方自动摘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3.特别告知: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违法经营;不可转租;如遇自然灾害,租期不得延长。 | |||||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 1.报名保证金交纳 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结束日当天16:00前(以到达指定交款帐户时间为准,交款时请在备注LS)。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账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录入交易信息后系统将自动匹配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2.报名保证金退还 (1)成交受让方的报名保证金在受让人和业主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及向业主方缴清所在款项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帐户退还至缴纳人帐户。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报名保证金,将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成交受让方拒不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将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 | |||||
报名事项 | 1.报名时间:以系统公示日期为准 2.报名地点:成都农交所官方网站或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1166号 3.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公章; (4)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竞价程序 |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 网络竞价 方式竞价,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竞价方式流程:由委托方提供方案,挂牌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举行。 | |||||
交易 服务费 | 成交之后受让方向成都农交所乐山所缴纳服务费,费用按照成交总价(成交单价*成交年限*成交亩数)的5‰计算,按照《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试行)收取。 | |||||
风险提示 |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申请后则视为同意按现状流转该宗标的。同时意向受让方应完全了解其流转的标的及其相关权利,包括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 |||||
联系方式 | 现 场 踏 勘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略)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略)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1166号 |
二、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流入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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