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湖南三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0月28日10时至2025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湖南三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网址:(略))。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管理人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对标的物进行拍卖。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管理人、辅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在竞拍前自行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湖南三环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应收账款。
三、起拍价
起拍价:(略)5.24元,保证金:6000万元,增价幅度:300万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
1.应收账款以现存状态予以拍卖,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对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相关资料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买受人不得据此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2.应收账款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债权可能因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法院已执扣等原因已消灭;可能因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2)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3)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5)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担保人、第三方或其他主体可能存在已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等存续性瑕疵。
(7)部分债权可能存在不存在、不准确、无效、难以收回甚至无法追回等情形,部分债权的真实性可能存在瑕疵;部分债权并无债务人确认;且由于部分债务人在管理人向其发出催缴函后并未进行回复,对于债权的瑕疵,管理人尚未全部掌握和了解。
(8)经管理人了解,本次拍卖的应收账款大部分系无实质性证据材料佐证或存在司法催收失败的情况,意向买受人参与竞拍意味接受存在的无法收回的风险。
3.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4.鉴于本次拍卖应收账款主体数量较大,基础财务数据繁杂,故由买受人自行安排相关人员前往管理人处对基础财务数据等催收应收账款所必需材料进行查阅、复印,管理人提供必要的便利与配合。买受人进行查阅、复印时应注意保持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不得导致相关财产账簿毁损、灭失。
5.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送达至债务人的有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因应收账款回款存在不确定性,拍卖成交前已收回的应收款项不属于本次拍卖交付的标的物范畴,请各意向买受人竞拍前提前了解回款情况。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拍卖标的为应收账款,不设展示看样,竞买人请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天眼查、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联系人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唐女士(略)。
如需查阅相关材料,需提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行携带财务人员或相关人员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查阅,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开拍的24小时前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人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自然人为本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三日前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第一次出价不低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买受人凭相关材料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按法律规定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规定办理(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物业维修基金、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负担);产生的其他费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代办等各类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三)按照《京东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京东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京东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直接向京东支付,非管理人收取,如买受人未支付该费用,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包含中止、撤回、流拍)不收费。如发生成交后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情况买受人仍负有支付技术服务费的义务。买受人若支付完成全额技术服务费,需开具发票,请联系客服400-622-9586,详见平台收费规则。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买受人应在成功竞得本标的后7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湖南三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三湘支行,账号:(略)(略)1292】,汇款时备注三环置业应收账款拍卖余款。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管理人可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破产财产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根据标的本身价值的实际情况,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个人参拍流程:(略)
企业参拍流程:(略)
保证金缴纳问题解答:(略)
十、标的物交付
(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技术服务费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照届时标的物现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费、保管费、物业管理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超出前述期限内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有权视为买受人悔拍。此期间买受人悔拍,除扣除竞价保证金外另从竞价尾款中扣取因延迟办理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权属登记、办理时间等情况,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若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
十一、其他
(一)标的物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竞价结果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
咨询电话:唐女士(略),周律师(略)。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湖南三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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