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转让 新疆
2025-10-20

公告正文

拍 卖 公 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0日上午11时至2025年11月21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375号锦绣山河花园小区6#住宅楼2单元1301室房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23.58平方米。建成时间为2012年,南北朝向;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住宅,所在楼栋总层数地上18层,地下1层,拍卖标的所在层为13层,该单元一梯两户、 一部电梯、一处安全通道。产权证号:新(2022)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略)号。以上信息摘自:盛世联丰-法鉴评字[2025]第08077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略)元, 起拍价:(略).4元,

保证金:(略)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辅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文字说明和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2.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该标的所欠缴的土地出让金、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等明确或不明的隐形瑕疵,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有意者自行到所在地税务部门咨询,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后再向执行法院申请退款。如拍卖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的,将不再受理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京东司法拍卖网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不提交申请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十、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京东司法拍卖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本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移交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略)-helpcenter.php?spm=a2166.(略).a214xv7.1.1153c405zaBw3K&path=sf-hc-right-content5#q1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略)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金浦硕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主任

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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