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转让 福建
2025-10-10

公告正文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晋安区福兴大道199号晋安三创中心1层109-1单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6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平方米/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晋安三创中心1层109-1单元

福州晋安区福兴大道199号晋安三创中心1层109-1单元

75

112.87

5(含2个月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收取,以转账形式缴交,先支付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1年和第2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3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5%逐年递增至租期结束。

3、履约保证金:合同第一年月租金的2倍。

4、装修期:2个月(装修期计入租赁期内)。

5、租赁用途:以项目商务办公配套(展厅、轻餐、茶叶、便利店、商务办公等商务配套业态)业态为主。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7、竞价保证金:20,000元。

8、计租面积说明:建筑面积为112.8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95.34平方米,公摊面积为17.53平方米。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书。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按交付日租赁标的现状交付。

10、其他:装修押金按物业管理规定收取,待承租人装修完毕后,经物业管理企业检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后无息退还装修押金。

11、租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交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2、装修情况:毛坯。房屋室内为毛坯交付。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略).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建筑面积(112.87平方米),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5、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书,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按交付日租赁标的现状交付。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一期租金等款项或签订租赁合同并接收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承租方不得再次参加。

6、租金不包含水、电、物业管理、公摊、日常维保等费用。

7、物业费:10元/月/平方米。

8、水电费用:承租方按照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收费标准 (含公摊)按月支付给相关单位。

9、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11、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项目仅限商务办公配套(展厅、轻餐、茶叶、便利店、商务办公等商务配套业态)业态为主使用。

(3)须承诺完全接受并严格执行出租方本次招租项目所有的规定,对招租文件(公告)的各项要求、出租方免责、投资风险提示等知情、无异议,对要签的《租赁合同》文本无异议。

(4)须承诺已知悉标的现状及权属等所有情况,已认真考虑到承租标的物后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5)须承诺中标后对该房产的入场装修或进行该房产的更新改造,需提交设计图纸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分割、抵押、质押、转借、转租,不准以合作、入股、承包、股权转让、法人变更等方式掩盖转租转借行为,一经发现视为根本性违约,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须承诺应确保合法经营,如有违法经营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如导致出租方遭受损失的,承租方应予以相应赔偿。

(8)须承诺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对标的物设定抵押权,承租方承诺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签署有关文书办妥抵押权登记相关事宜,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请求。

(9)须承诺承租方应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合同期满时在规定时间内将租赁场所腾空交还出租方,如承租方逾期归还租赁场所,出租方有权按合同期内最后1年月租金标准的3倍向承租方收取每月逾期占用期间的租赁场所使用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

(10)须承诺如承租方单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在按上述约定办理租赁场所归还事宜时,应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租金计算至退场当月,未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行为的违约金全部支付给出租方,同时承租方应结清使用期内的水电等其他费用,遗留物和装修清场约定按照《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执行。相关工作以双方办理的书面移交确认记录为准。

(11)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合同签订前将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12)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2、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竞租方承诺书》。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9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5年10月29日17时前至本平台((略).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5年10月29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9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略)。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5年10月30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元/平方米/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略)

传真:(略)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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