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6日16时至 2025年10月27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略)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我司依据与原转让方签署的转让协议、合同及附随文件所享有的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截至转让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标的资产本金余额约为107,575,569.59元、相应利息及费用。
竞价标的现状:
该债权已涉诉并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调解书[判决书文号(2019)浙02民初846号、(2020)浙民终347号],现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具体见判决与执行相关法律文书等竞价资料。
该标的按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对该标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竞买起拍价:2250万元,保证金:4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一)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合格竞买人条件。若因竞买人不符合上述要求和条件而购买或变相购买竞价标的的,该行为视为无效,我司有权收回竞价标的,并再次公开挂牌或作其他处置。同时,我司有权要求上述竞买人赔偿或承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和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竞价标的本次及再次公开挂牌或处置的费用;因担保物毁损、灭失导致竞价标的的价值减损;若再行挂牌的成交价或处置的价格低于之前成交价的,我司有权要求该竞买人补足差额。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竞价标的资产情况,我司仅提供相关档案资料供参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6日16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我司现场咨询。对于资产档案资料可能存在的缺失瑕疵以及在公告日后新形成、新产生,或已产生但新出现的资料,我司可能无法提供咨询、展示,参与竞买人同意自愿放弃以此主张交易无效或撤销或变更,并同意自愿放弃追究我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网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银行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竞价标的竞得者在成交结果确认后即成为本竞价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需在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下同)。本竞价标的成交后,解冻买受人原被冻结的保证金,并转入我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则按照第七条要求支付。买受人逾期签订或拒绝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的,则我司有权收回标的,不移交资产档案,并要求买受人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人承诺书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价余款应当按照下述第1或第2种方式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州分行,账号:(略)0(略)8):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应当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竞价余款。买受人逾期支付竞价余款的,应当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我司支付违约金;同时,我司有权随时单方取消本次竞价成交结果及/或解除《债权转让合同》,并收回竞价标的自行处置,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我司不予退还。若我司收回竞价标的后,再次进行处置的成交价格低于原处置成交价格,且我司扣收该买受人已付款项金额低于我司损失金额的(我司损失金额=原处置成交价格-我司再次处置的成交价格),差额部分须由该买受人负责补足。如因此造成我司其他损失的,买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分期付款。自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累计支付款项(含竞价保证金)应当为成交价款的【30】%(该部分成交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剩余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年内结清。
资金占用实际天数为自竞价成交之日起计算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如有)、逾期资金占用费(如有)、资金占用费、剩余成交价款等】之日止;实际资金占用时间不足180天的,按180天计算,但我司要求买受人提前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如有)、逾期资金占用费(如有)、资金占用费、剩余成交价款等,下同】的情形除外。
转让基准日次日起发生的处置回收(包括法院执行分配款、债务人主动还款的回款等)自竞价成交之日起180日内(含)暂不冲抵任何买受人应付未付款项;自竞价成交之日起180天后,回收款项仅用于冲抵买受人剩余未付成交价款。每次冲抵剩余未付成交价款前,买受人需结清全部所欠的违约金(如有)、逾期资金占用费(如有)、资金占用费等款项。结清上述所欠款项后,处置回款方可冲抵剩余成交价款。
资金占用费=自竞价成交之日起180日内(含)的资金占用费+自竞价成交之日起180日后至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之日的资金占用费。其中:
自竞价成交之日起180日内的资金占用费=资产包处置成交价格*70%*8%*180/360
自竞价成交之日起180日后至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之日的资金占用费=自竞价成交之日起180日后剩余实际未付成交价款*8%*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自竞价成交之日起至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止的实际天数-180天)/360
买受人分期付款期间,若存在我司要求买受人提前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如有)、逾期资金占用费(如有)、资金占用费、剩余成交价款等】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涉及相关破产事项的表决等事宜),则买受人剩余未付价款的资金实际占用天数为自竞价成交之日起至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止的实际天数。买受人支付的款项需先行结清已产生的违约金(如有)、逾期资金占用费(如有)、资金占用费,再按剩余成交价款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资金占用费。
分期付款期间,如果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我司有权以剩余成交价款及应付未付资金占用费之和为基数,在正常资金占用费费率(8%/年)的基础上上浮50%(至12%/年)计算逾期资金占用费;如买受人能够及时恢复原状(即:应付未付资金占用费及/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清偿完毕)的,则资金占用费的费率自恢复原状次日起不再上浮。逾期期间,我司有权随时宣布买受人的分期付款期限提前到期,要求买受人一次性偿还剩余全部款项。买受人未能按我司要求一次性清偿剩余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如有)、逾期资金占用费(如有)、资金占用费、剩余成交价款等)的,我司有权单方撤销本次竞价成交结果及/或解除《债权转让合同》,收回竞价标的,该撤销权及/或解除权不因买受人已支付款项的多少而受到影响。在我司行权后,买受人无权要求我司返还已收取的任何款项、费用等,且标的资产由我司自行处置,与买受人无关,买受人不得就解除行为及/或剩余标的等向我司主张任何权利。若我司收回竞价标的后,再次进行处置的成交价格低于原处置成交价格,且我司扣收该买受人已付款项金额低于我司损失金额的(我司损失金额=原处置成交价格-我司再次处置的成交价格),差额部分须由该买受人负责补足。如因此造成我司其他损失的,买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竞价标的资产竞买成交,买受人完成《债权转让合同》签订,且依约付清成交款后,请买受人来我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司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人承诺书等有关文件。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人承诺书、《债权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所载明的全部竞价规则、要求、提示等,并已进行了充分尽调,对竞价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等均予以认可。买受人未尽调所产生的后果、需承担的责任等均由其自行负责,且不得以我司未披露或披露不充分、不准确等为由拒不履行签约及/或付款义务。买受人须自愿放弃因此而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主张交易无效或撤销或变更,并追究我司及/或前手权利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咨询电话:(略)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4、26、27楼
网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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