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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公告正文

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项目编号:JH2025ZS2024发布时间:2025-10-17 14:26:50访问:27


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金华市科技金融提能升级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区域创投生态,畅通投资退出渠道,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产业引领作用,大力发展区域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促进金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称遴选人)拟组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名称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关经验的管理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投向及运作策略

(一)基金投向:基金主要投向包含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光伏及新型储能等符合金华市十条重点产业链项目,以及人工智能、生物科技、人形机器人等代表未来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域和符合金华市战略发展或拟战略布局的相关产业。

(二)运作策略:基金采用项目直投和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开展投资,以“产业培育、产业整合、S基金功能”为运作策略,重点关注金华市产业招引、企业并购、区域优质二手基金份额投资。

二、基金设立要求

(一)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型。

(二)基金规模:基金认缴总规模不高于20亿元(含),其中首期规模不高于5亿元(含),后续根据项目投资需求安排出资。

(三)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四)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1次且不超过1年)。

(五)出资要求:基金管理机构认缴出资比例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0.1%,其余部分由遴选人出资。各出资人根据拟投项目情况,同比例实缴出资。

(六)收益分配:基金不设门槛收益,所有收益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七)管理费率:基金管理费率投资期不高于1%/年(含),计提基数为实际项目投资本金的部分(不含现金管理部分);退出期不高于1%/年(含),计提基数为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延长期不收取。基金管理人主导设立子基金的(不含直投基金),基金管理费率合计投资期不高于2%/年(含)、退出期不高于1.5%/年(含),延长期不收取。(以申请机构实际报价为准)

三、申请机构资格条件

(一)管理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

(二)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3名(含)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开谴责或取消从业资格,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

(三)管理经验:浙江省内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自2018年1月1日起,浙江省内累计管理已备案基金实缴规模≥20亿元;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个以上(含)成功投资案例(完全退出且退出时点的年平均收益率(单利)达到6%)。

(四)项目储备。在符合本基金的投向和运作策略领域内具备较为丰富项目资源,产业招引、企业并购、S基金类项目储备拟投资金额≥5亿元。

四、申请机构承诺事项

(一)子基金出资要求:基金投资采取“直接投资+子基金”的模式。子基金设立要求根据具体项目另行协商确定。申请机构主导设立子基金的,注册地原则上应在金华市,申请机构及其关联方出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20%。本基金投资单个子基金的比例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而定,若遇后期金华市相关基金管理政策及国有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要求,需从其规定。

(二)返投要求:申请机构主导的招商类项目,基金投资款使用范围原则上应为金华市范围内,被投项目返投要求承诺按照金华市相关政策及国有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公告通过金华市产权交易所网站((略))向社会发布。

(二)材料申报

申请机构按公告及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须于2025年10月27日17:00前完成申报材料寄达(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一份),以现场或邮寄收到时间为准。现场及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10楼1010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略)7@qq.com;标题名称为“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申报材料+基金公司名称”。

(三)综合评审

由遴选人成立遴选委员会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总得分第一且分数80分以上(含80分)的拟定为基金候选管理机构。

(四)尽职调查

由遴选人聘请尽调机构对候选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结束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尽职调查或公示存在问题的,视情况重新遴选管理机构。

(五)最终审议

公示无异议的,与候选管理机构进行有关协议拟订,并提交遴选人履行内部报批程序。

六、其他事项

本遴选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遴选人对此次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遴选办法及评分标准

2、申报要求及申请文件格式

遴选人: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

遴选办法及评分标准.docx

附件2:

申报要求及申请文件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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