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管道燃气企业规范化管理,我局作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对由市本级行政机关协议授权特许经营的管道燃气企业开展中期评估。欢迎符合要求的意向服务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服务单位采购。
(二)采购单位: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采购需求:委托服务单位对2025年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开展评估服务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防城港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服务评估考核办法。
(四)采购上控价:对防城港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防城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开展特许经营考核评估,每家费用为6.65万元,总计13.3万元。
(五)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六)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服务期限:原则上需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合格采购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采购报价人。
(二)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备案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燃气类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采购。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合格采购报价人有关证明文件
1.采购报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报价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报价人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采购报价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报价人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无缴纳税收记录的,应提供由采购报价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评分标准
本项目主要对响应采购要求的有效采购报价人的采购报价、项目技术说明、服务要求、人员投入、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评价指标 | 子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采购报价 | 采购报价 | 以满足采购要求且有效采购报价价格的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采购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采购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采购报价)×价格分满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场统一计算)。 | 30 |
评估技术方案 | 进度计划管理 | 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有详细的工作计划,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科学准确。 | 8 |
评估特点、难点分析及对策 | 对工作项目的服务特点、实施难点、评估工作重点描述准确,有针对性,从准备、实施、到结束的每一道工序都能较详尽的阐述评估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 | 8 | |
技术赋能评估 | 在评估过程中,引入行业先进分析方法,并依托创新的技术手段显著提升安全评估的效率和深度。 | 8 | |
综合技术能力 | 具备安全与技术符合性评估能力、财务与经营数据分析能力、合规性与协议执行审计能力、公共服务质量评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情况。 | 10 | |
报告质量评价 | 评估报告是否应依据项目基本情况、评估期绩效目标完成和偏差情况、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纠偏路径(方法)和纠偏情况等进行撰写,报告应当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客观公正。 | 10 | |
人员投入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负责同类项目5项及以上的得8分;3项得5分;1项得3分。没有则不得分。 | 8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燃气类专业高级职称和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项目团队人员中高级工程师职称3名、会计师职称1名并且中级以上(含)工程师比例至少(含)70%以上得3分,低于则不得分。 | 8 | |
项目经验 | 经验业绩 | 采购报价人承担服务同类项目经验的,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每项得2分,最高10分。(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10 |
五、响应材料要求
(一)加盖公章的采购书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企业或单位书面简介。
2.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二)企业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具体联系人身份证明、无失信证明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方案(可做成表格,有具体事项报价)。
(四)项目技术方案(要求在我局的采购需求基础上作详细的细化方案)。
(五)工作进度计划。
(六)人员配备方案。(附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材料)。
(七)相关项目经验及业绩(附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采购报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18:00止,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采购材料我局将不再受理。
(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不委托代理机构,不发售采购文件,符合资格要求的采购报价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将采购材料(3份,加盖公司公章)密封后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等方式提交至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城港市燃气管理中心(防城港市赤港街23号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二楼204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fcgsrqglz@126.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丽蓉,(略)。
(四)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通过与否,均由采购报价人自行承担,且提交的采购材料概不退还。
(五)我局将组织对有效采购报价人提交的采购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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