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哈尔滨海关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二、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5万元。
三、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详见附件《哈尔滨海关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二)服务完成时间及节点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期限提供服务。
(三)服务地点。哈尔滨海关指定地点(黑龙江省内)。
(四)服务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等规定执行,合同模板参见《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财办监〔2024〕67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资质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经营范围包含绩效评价相关服务。
(二)信誉要求。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cn/)受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3.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对所提供报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报价文件提交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下午17点前。
(二)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
1.基本情况介绍、近3年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
2.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
3.工作方案,包括不限于人员配置、进度质量控制措施、保密措施、服务质量承诺、专家情况证明材料等;
4.报价构成,包括不限于工作量统计、费用标准及定价依据;
5.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报价方式。请潜在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将以上资料邮寄或送达至哈尔滨海关联系人,逾期未送达视为放弃。
六、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略))”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葛玉来
联系方式:(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1)
附件-哈尔滨海关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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