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瓮安县明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中院)于2025年9月8日裁定受理瓮安县明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康医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18日作出(2025)黔27破14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贵达(都匀)律师事务所为瓮安县明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各项工作,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明康医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瓮安县明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N
法定代表人:刘泰君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9月4日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股东:刘泰君认缴出资85万元,占股85%;吴礼琼认缴出资15万元,占股15%。
营业期限:2012年9月4日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办事处兴隆大道华都嘉苑五号楼二楼。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内、外、妇产、儿、中医、五官、急诊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许可范围及时限内开展医疗经营活动)。)
二、项目情况
明康医院为民营医院,建筑面积6664余平方米,于2019年7月由一级医院成功升级为二级医院,是瓮安目前唯一的一家二级综合性民营医院。医院现有床位100张,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口腔科、中医科、康复科、影像科、检验科、急诊科、美容科等科室,先后引进了西门子CT、DR 、飞利浦彩超、B超、“狼”牌腹腔镜、钬激光治疗机、输尿管细镜、低温等离子多功能手术系统、经皮肾镜、膀胱镜、宫颈LEEP刀修复机、多功能盆腔炎治疗仪、可视人流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等高、精、尖设备及120救护车等设备。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明康医院在2024年12月份停业,截止2014年12月31日,明康医院账面资产为(略).82元,账面负债为(略).48元。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途径及管理人的初步调查结果,管理人不对以上信息的真实、完整性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意向参与本次公开竞聘的机构,应当自行对以上信息核实,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三、评估机构要求
(一)评估范围
1. 对明康医院的相关资价值进行价值评估;
2. 根据破产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工作内容
1. 以明康医院的资产现状对明康医院截至破产受理日2025年9月8日前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 如管理人调查发现,明康医院存在其他资产的,评估机构需配合管理人实地勘察、盘点和核实明康医院财产,全面梳理资产权属情况;
3. 若发现有新增账外资产等属于明康医院新增资产的,获选的评估机构须另行追加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4. 指派专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并接受债权人会议询问。
(三)评估工作时间
获选机构应在管理人确定服务开始时间后15天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30天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四)参选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1. 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2. 项目现场负责人需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有破产案件评估业务经验。
3. 与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近三年没有为其提供过类似服务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 响应管理人对于本项目完成及付款时间、报告内容要求等服务要求。
5. 接受并满足破产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更正、说明。
(五)评估机构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参选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破产管理人遴选评定(文件格式自拟):
1. 参加明康医院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3. 项目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项目负责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项目业绩等;项目成员姓名、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验等。指派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更换,如调整更换未经管理人同意的,视为违约。
4. 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及项目现场负责人参与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及相应的业绩资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含对工作时间的承诺)等。
5. 项目报价函,按固定总价报价。另,如需出具专项报告或鉴证文件或对明康医院的关联公司进行评估,双方另行协商服务价格,竞选机构同意给予相应折扣。
6. 竞选机构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
7. 承诺书,承诺具备一定垫资能力,愿意接受相关款项待明康医院资产处置后支付。
8. 保密承诺函。
(六)评估机构报价及费用支付
1. 评估机构应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情况进行一次性包干报价。
2. 鉴于破产清算项目的特殊性,前期不支付中介机构任何费用,待明康医院资产处置后支付。
四、报名方式
(一)参选单位应当在2025年10月9日17点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管理人办公室。
(二)联系人:朱律师;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办事处兴隆大道华都嘉苑五号楼二楼。
五、封装要求
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合计2份。
六、评选方式
(一)报名合格的有意向的机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现场遴选时间。管理人认为不需要的,也可以不进行现场遴选程序。
(二)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的业绩能力、工作方案可行性、报价金额等综合考虑,择优选任。
(三)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资质要求或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管理人有权不与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四)如报名机构不足三家的,由管理人重新发布公告,如仍不足三家的,由管理人从符合资质的机构中进行磋商选任。
七、特别说明
(一)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迟延,管理人迟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获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
(二)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向管理人工作人员了解明康医院的初步情况,具体情况以管理人调查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瓮安县明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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