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业务已具备实施条件,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拟对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业务进行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业务
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考尺寸)参考、参数及要求)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03日(北京时间),每个自然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30时将以下资料电子版(将所有资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hhtsmzyyxxzx@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1.2为完成本项目能证明供应商综合能力的证明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供应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
2、递交方式:指定邮箱递交
四、评审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评审小组,对递交资料齐全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采购人将会把合同授予最优方。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9号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 (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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